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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根据黑建规范[2018] 3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5月16日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签署《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2018年5月10日之前所签署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式三份)依然有效,但不继续使用。


饶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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