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璐 | “求着老人服务”,“提供超标服务”,政府“办好事”,要警惕“福利依赖”
陈璐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近年来到各地基层做调查,一个直观感受是,各种各样的民生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办的“好事”也越来越多。以笔者关注较多的养老工作来看,不仅局限于“兜底”,还要“适度普惠”;不仅要“发钱”,还要“提供服务”;不仅要满足“建设基本”,还要追求“高质量发展”。
在这一导向下,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首先表现出超强积极性。“办好事,肯定没错”,并且“容易出政绩”。所以,好事是一定要做的。不过,钱从哪里来呢?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依靠地方财政收入;而广大欠发达地区地方没钱但也要办好事,就只能通过申请中央试点资金、借专项债或者压缩支出等方式来“开源节流”。
同时,由于当前政府提供养老服务大多以“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进行,从提供服务到进行评估、监督、验收,都交由第三方完成——据说这种方式能够“激活市场”和“提高效率”——在竞争激烈且高风险的市场中,依靠政府补贴生存至少比较稳定,第三方当然相当欢迎。
最后,大多数群众也是拍手叫好的。毕竟,不管是什么形式、不管需不需要,“免费的福利,不要白不要”。
于是,在“各方叫好”的动力之下,好事不仅要办,而且要越来越多、越来越快。
然而,在缺乏对成本和代价的理性考量下,“办好事”的过热倾向可能带来“福利依赖”的严重后果。
以笔者近期调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例。其基本背景是,在倡导居家养老的理念下,政府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特定老年人群体(一般包括“特困”“高龄”“低保”等标准)提供上门服务。 为了追求“惠及更多老年人”的目标,某些地方政府将“服务率”和“老人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在此导向下,出现了两种无比“吊诡”的现象。
现象之一是,“求着老人服务”。
对一些老人来说,接受服务不是“享受权利”而是“配合工作”。需要看到的是,政策补贴的对象并非都需要服务,比如身体比较健康,或者有老伴和子女照顾等。但是,在“服务率”的考核驱动下,面对不愿意接受服务的老人,服务方乃至基层工作人员不得不采取各种“策略”来劝说老人接受服务。
不过,也有实在“做不通工作”的老人。调查中有服务方表示,特别是一些“觉悟高”的老干部、老党员对服务的“抵触”很大,认为“不要占党和国家的便宜”。社工作人员没办法说服老人,老人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只能将此理解为“配合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干活的人难受,老人也难受”。
现象之二是,“提供超标服务”。
政府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属性,保障基础性权利,而非针对发展性和特殊性需求。而在发达地区和经济条件较好家庭中,许多老人对服务要求已远远超出基础性范围,为了达到满意度标准,也要尽可能满足这些老人的“超标”要求。
不管是“求着老人服务”,还是“提供超标服务”,都构成了服务异化的极端之表现。由此,在服务获得指标化“成绩”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难以逆转的福利依赖陷阱。
具体而言,这里的问题或许并不在于服务初期老人的“抵触”,问题是老人对服务的“适应”意味着什么。
一旦对服务没有刚性需求或者有超标需求的老人们将政府提供的服务视为“理所当然”,这将造成财政资金的使用将偏离兜底性和基础性的定位。
虽然服务对象的需求非刚性,但是政府提供的服务作为一种福利却是刚性不可逆的。正如地方官员所说,“一旦开了口子就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此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基本道理。
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提供了很多现实教训。考虑到我国尚处于发展中阶段的基本国情,福利的“提标扩面”显然要更加慎重。
除了直接的财政负担之外,更为深层次的影响还在于,过高过快的福利提升会冲击主流的道德价值观念,也即“毁三观”。
不管是自力更生的个人品格,还是孝道伦理的深厚传统,都是我国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积淀,也是广大群众内化于心的行动指南。这些受到广泛认可和遵循和基本价值观念,构成我国实现快速稳定现代化的巨大优势和宝贵财富。
值得警惕的是,当前民生工作表现出的福利依赖倾向,似乎正在消解这些优势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