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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跨行交易纠纷的爱恨情仇

2017-08-30 【济宁星空】 订阅号智能服务

在银行卡业务运作中,银行卡行业发展并形成一套跨行交易纠纷处理机制,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处理常见的跨行交易纠纷。


1跨行交易中差错及争议的概念
差错及争议业务属于银行卡跨行交易中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之间的业务环节,其业务处理及责任主体均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
差错
  银行卡跨行交易中,如有证据标明所记录的账务信息不准确,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由于机具、通信线路、系统处理、终端操作及其他原因引起,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的交易,称为差错。
争议
  经过①差错处理流程后仍不能解决,以及②一方机构证明另一方机构违反业务运作规章规定造成己方损失但无法通过差错处理解决的各种交易纠纷,称为争议。这两类争议都需要中立的第三方给予最终的解决方案。不同的银行卡组织分别采用不同的名称,如万事达,将前者称为“仲裁”,后者称为“依从”;中国银联将两类争议均称为“争议裁判”。
跨行交易纠纷处理的目标
高效率
  跨行交易纠纷处理追求的是高效率,经过跨行交易纠纷处理程序处理的交易纠纷力求能够在可预期的、有限的时间限度内得到解决。
低成本
  跨行交易纠纷处理所追求的低成本,不仅包括高效率所带来的低财务成本,而且包括低时间成本及低人力成本等,力求实现以最低的社会公共资源妥善解决跨行业务中出现的绝大多数交易纠纷。
跨行交易纠纷处理的原则
保持各方契约独立
  银行卡业务参与各方达成的合同遵循契约独立原则,仅对缔约双方有效,部队任何第三方构成约束,也不能对抗第三人权益

鼓励相互提供协助
  银行卡成员机构应在差错争议处理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与其他机构相互协作,以有效解决纠纷。
严格遵守程序要求
  交易纠纷处理中,银行卡组织及其成员机构按要求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完成差错和争议的提交和处理工作。
积极防止不当得利
  银行卡业务各参与方应当建立必要的程序,确保交易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从一笔交易中获得多次偿付或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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