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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央行:像管银行一样严格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将大大降低!

2017-09-22 【济宁星空】 订阅号智能服务

近日,央行的一份报告透露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取向。报告指出,将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P2P成民众资产配置首选

    2017年7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2536.76亿元,截至2017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50781.99亿元,突破5万亿大关。去年同期历史累计成交量为23904.79亿元,上升幅度达到了112.43%。

    7月P2P网贷行业的活跃投资人数、活跃借款人数分别为433.23万人、403.15万人,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投资人、借款人数总和超过5000万;贷行业获得了更多的资金青睐,网贷人气攀升也反映了P2P网贷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成了大势所趋。

    央行日前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该报告由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编写。在其中一篇专题文章《促进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规范发展》中提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为满足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报告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容易导致风险扩散和交叉传导。特别是部分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幌子开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呈现四大特点

  监管升级的背后,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不断积累的风险隐患。上述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证照不全,违规经营。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未取得牌照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业务,引发经营和社会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足。在标的项目出现问题时,往往出现大面积违约,引爆的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有可能成为区域 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对地区金融稳定造成冲击。三是从业门槛较低,缺乏自律约束,市场存在无序竞争。四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需要防范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传染。

  报告指出,经过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行业规范发展逐步实现。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下,部分不规范平台主动退出经营或停业整改,部分不合法平台逐步被清理,尤其是随着部分政策逐步落地,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的规范性、透明性有所提高,在历经一轮行业“洗牌”之后,一些创新规范平台将脱颖而出,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


互联网金融监管升级

  2017年上半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区纷纷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断升级。在前不久结束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和“强化金融机构防控风险”也被再次强调。

  业内人士指出,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别于以往主要强调机构监管,而是强调加强功能监管,重视行为监管。“这一监管思路适应了互联网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的需要,将弥合和填补以往由于监管体系割裂存在的漏洞,以及由于监管领域交叉存在的监管真空。”

  事实上,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需要防范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传染。央行报告称,相关部门下一步或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这是央行首次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此前,“系统重要性”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对大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所谓宏观审慎评估,是指2016年起,央行对商业银行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简称MPA),重点考虑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

  曾刚表示,巴塞尔协议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也比其他一般机构更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业务规模大、业务复杂程度高,一旦发生风险,可能对地区金融稳定造成很大冲击,造成“大而不倒”的问题。所以,监管会对这类机构有更严格的要求。

  宏观审慎评估具有特定前提和要求。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首先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从事的是金融业务,涉及资金监管,而不是所谓金融科技;其次,评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具有相当的规模,对于金融市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影响;第三,宏观审慎评估必须有其相应标准的数据支持,也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管理。”

  “目前有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单一体量已经非常庞大,用户数多,影响面广,业务范围很复杂,监管部门要对他们提出跟银行一样严格的监管要求。”曾刚认为,这样有助于防止机构过快发展,监管规则也将变得更加公平。

  “央行提法很重要,但市场更关注监管政策是否能落实,是否有具体动作落地。”曾刚说。

  然而,他也认为,99%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很难达到具有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特征。

  除了MPA考核,央行还提出的其他具体四项措施:

  其一是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安全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行业及国家标准,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金融数据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构建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技术体系。

  其二是按照“分类控制,分照管理”原则,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运行规范,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其三是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地方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搭建统一、公开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平台。构建以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体系,切实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

  其四是加快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让金融服务惠及更多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和银行一样纳入监管,是国家对P2P的最高认可

    2015年7月18日,央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本次意见中,首先明确了“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责,即: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从中可以看到,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是明确归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该意见的出台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迎来新阶段,促使p2p网贷快速走上正轨,成为金融行业正规军。

该意见的出台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迎来新阶段,促使p2p网贷快速走上正轨,成为金融行业正规军;和银行一样纳入监管,是国家对P2P的最高认可,是行业的最大利好。


法规完善、监管趋严、行业越来越安全

    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禁止自融、禁止销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禁止归集客户资金、禁止推广线下理财业务、禁止自担保、禁止发放贷款。只有足够严厉的监管标准,才能筛选出真正的P2P,伪P2P才会被加速淘汰,才能使得P2P行业回归理性。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P2P网贷是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规定了P2P网贷平台的具体监管机构为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地方金融监督部门;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P2P网贷行业实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和创新监管,既满足了该行业创新的要求,也改变了基本无规则约束的行业现状。

    在此背景下,中小P2P平台加速被淘汰,而其他P2P平台会加速转型。P2P更加回归互联网和金融本质。互联网中流量为王,拥有大量用户和交易数据的合规P2P平台优势越发明显。

    监管的成熟以及用户的大幅增长,给行业一个明确的信号,金融行业的总体需求非常大、行业定位非常高,互联网金融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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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资产翻番需要多久:


     根据理财投资七十二法则,我们不难算出时下主要理财渠道实现资产翻番所需时间:

  1.储蓄:现在1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是1.5%,本金翻一番需用时间:72÷1.5=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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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余额宝:按余额宝最近的收益2.5%计算,本金翻番的时间为:72÷2.5≈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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