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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是新型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图)

2015-02-03 2014年11期 中国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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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正由数量扩张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转变,由注重生产联合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转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给新形势下的农民合作社描绘了指向明确、轮廓清晰的路线图。

一、基于海斌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情况的观察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农业部有关要求,前段时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一行四人考察了江苏省溧阳市海斌合作社,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情况开展调研。据理事长王海斌介绍,发展加工流通,是原合作社生产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萎缩倒逼所致,但却“钱”景向好,意外抱上一个“金娃娃”。

1.利润空间缩小,“倒逼”合作社寻求新空间。海斌农机合作社通过几年发展,土地流转、订单式作业服务面积1万余亩,社会化服务面积6万多亩。最初几年,合作社代耕代种代收效益良好;但近几年,随着生产服务型农机保有量逐年增加、作业服务费逐步下降,用工和燃料成本却不断上涨,导致合作社耕种收服务利润空间迅速萎缩,直逼合作社寻求新的生存空间。

2.仓储烘干加工上线,成就合作社利润的“半壁江山”。 2009年,合作社上了稻米加工生产线,建起了粮食贮备库,上马了烘干设备。同年,海斌农机合作社组建“海斌粮食作物专业合作社”,除流转土地自己生产外,还吸引种粮大户加入合作社进行订单生产,为加工厂提供原粮。据王海斌介绍:“合作社去年总共298万元的利润,加工流通就占据了半壁江山。”

3.品质决定市场,打造合作社自主品牌。王海斌感言:“品牌要让市场认可,还是要靠品质。牌子叫得再响,你品质不行,还是没有生命力。”海斌合作社注册“溧湖”和“满喔香”两个品牌,其中“溧湖”牌软米属中高档大米,售价达15元/斤。几年来,合作社的无公害大米在江苏苏州、无锡和浙江宁波建立起良好口碑。要买米到“别桥”(合作社所在的别桥镇),如今合作社的大米成为当地不少机关、学校的首选。


4.利益联结紧密,合作社与成员成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农机以及加工销售这块,海斌合作社按照出资比例(入社时农机、加工设备投资比例)分别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收入和加工收入进行分红;对入社的种植大户采取保底价收购政策,即在国家指导收购价基础上每斤加1毛进行收购。成员所用农资、服务统一由合作社提供,收获后按当时市场价优惠10%结算。对于亩产较高的种植大户进行二次利润分配,按照交粮的数量和质量对合作社298万元利润的 2/3(近200万元)进行了分配。

调研组认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从耕种收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转变,是大方向、大趋势,也是创造新型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二、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的认识思考
我国现代农业建设面临政策、科技、投入三重边际效应递减的趋势,必须摒弃就种养抓种养、就生产抓生产的思维定势,在继续稳定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产后加工、流通,发掘农业的多业态、多功能利润,为现代农业建设寻找新出路、打造新引擎。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是应对边际效应递减、寻求发展出路的积极举措,更是必然选择。因此,我们对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要有充分的认识:


1 . 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是大方向大趋势, 才能做大蛋糕。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区别在于,传统农业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元,重投入人力、畜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的一种封闭式小生产;而在现代农业中,投入资金、管理、人才、科技、装备、设施等现代生产要素,农户广泛参与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加入各种合作组织, 活动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信贷等各个领域、各个业态。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农民合作社必须因地制宜地加入其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2.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要探索多种合作形式,才能做出蛋糕。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形式多样。一是产加销一体型。农民合作社经过积累,具备自主或联合发展加工流通、休闲农业的实力,兴办加工、流通、休闲合作社或企业。二是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型。农民合作社为分享产业化经营利润,把农民组织起来以合作社为单位与企业对接,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获取稳定、专用的原料,领办农民合作社,组织农民生产专用、标准原料,再由企业统一回购。随着深入发展,农民合作社办加工流通的形式还将更加多样、灵活。

3.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要加强品牌建设,才能做好蛋糕。品牌是信誉的凝结,是消费者脑子里的记忆点。国际产业发展表明,资源经济向产业经济再向品牌经济发展,是普遍规律。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等产后环节,实现了资源经济向产业经济的转变,但后续发展,关键要靠品牌建设,不仅要建设产品品牌,还要建设合作社自身品牌。

4.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要形成利益共同体,才能分好蛋糕。“三农”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增收。农民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手段,更是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因此,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必须充分考虑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方能持续健康发展。

三、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的对策措施
发展加工流通, 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是农民合作社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前景广阔。但从目前情况看,还存在政策、资金、人才、土地等资源要素不足制约,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引导。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办加工流通,加强整合、联合,减少同质化、无序化竞争;探索农民合作社与加工流通企业合作以及企业领办合作社等有益模式,争取将初加工、流通等产后环节利润更加合理地留给农民。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品牌建设, 探索抱团闯市场、打品牌的方法途径。完善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农民大户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和农机具入股等合理收益分配模式。要对所有加工合作社建立信息档案,分级管理,抓好服务指导,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加工合作社制度,通过结对帮扶、包社服务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2 . 加强扶持。积极整合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社等涉农项目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向初加工领域倾斜,丰富初加工设施目录。积极协调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用水用地优惠等政策。完善有关扶持政策, 争取在财政、税务、金融、信贷、人才、土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3 . 加强服务。要用现代产业体系理念引领加工合作社,用现代管理方式完善加工合作社,用新型职业技能人员充实加工合作社,不断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各地要及时向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展销、政策等各种服务,积极推进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社开展“企社共建”、“院社共建”,实现合作共赢。

4 . 加强示范。积极开展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科学管理水平高、生产加工规模大、产品市场销售好、社会服务功能全、致富带头作用强的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加强示范社交流培训、典型总结、宣传推介,引导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营造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的良好氛围。

(作者:宗锦耀 来源:[2014年第11期] 作者系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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