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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社》约稿函(图)

2015-02-06 中国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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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函


《中国农民合作社》(月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指导,原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题写发刊词,是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会刊和我国第一本农民合作社领域的专门期刊,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网)》收录。本刊以“宣传合作社,服务合作社”为宗旨,以“宣传合作理念,普及合作知识,推广合作社经验,促进合作社发展”为方针,围绕农民合作社进行宣传报道,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为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准确、快速反映农民合作社基层实践新进展和理论研究新动态,增强期刊的政策性、指导性、理论性、实用性,现面向广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带头人、研究人员以及关心农民合作社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约稿:


1.本刊主要包括“政策传真”、“热点关注”、“合作论坛”、“产销对接”、“财务管理”、“合作金融”、“地方实践”、“基层观察”、“工作研究”、“理论研究”、“案例分析”、“合作社风采”、“农机合作社”、“合作人物”、“合作广角”、“他山之石”等常规栏目,同时定期根据农民合作社发展热点和地方农民合作社发展实践设置“本期聚焦”、“本期关注”、“第一现场”、“封面故事”等栏目,来稿请根据稿件类型在邮件主题或信封正面注明栏目名称和栏目编辑姓名。



2.来稿应立意新颖、观点明确、结构完整、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力求具有借鉴性、启发性,力戒泛泛而谈、虚构夸大。


3.理论分析类稿件应逻辑严密、分析透彻;工作交流类稿件应清晰准确、阐述具体;调查研究类稿件应资料翔实、归纳准确;情况或人物介绍类稿件应客观真实、详细具体;时事快讯、时事评论类稿件应注重时效、公正客观。


4.来稿一般应通过电子邮件投稿,也可邮寄纸质版。


5.随稿请附与文章内容密切相关的图片或照片,并附详细说明,图片或照片务必清晰、美观。


6.字数不限,但一般应在2500-4000字之间。


7.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以及主要联系人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详细资料。


8.向本刊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本刊拥有对文章修改删减的权利;并同意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发表,作者特别注明的除外。


9.投稿超过3个月未收到本刊反馈者,稿件可自行处理。


10.本刊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网)》全文收录期刊,本刊已准许其以数字化方式使用本刊全文,稿件自发表之日起即视为作者同意本刊取得了出版权和独家使用与代理权,作者特别注明的除外。


投稿邮箱:zgnmhzs@nygbpx.org

通信地址:北京回龙观霍营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民合作社》编

辑部

邮编:102208

电话:010-81706770,81701308,81701318

传真:010-81706534


《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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