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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有人在面条里加这种东西,看完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2017-11-07 胡双双 永康日报

6日,记者获悉,永康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刑拘了一名涉嫌销售有毒食品的男子周某。案情还得从上月31日说起。


(网络配图)

当天上午,来自江西的男子李先生提着一只袋子来到开发区派出所大厅来报案。李先生反映,他前几天在曹园村一家超市吃了一碗面,之后就连着吃了好多次,感觉吃上瘾了一样,越吃越想吃,怀疑这个面有问题,特地带来请民警检查一下。


(网络配图)

民警吕霁接待了李先生,并用了吗啡试剂检测了面条,结果显示呈阳性。民警初步怀疑面条里是添加了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物质。

民警当即带队赶往曹园村,当场传唤了经营超市的老板周某(42岁,湖南人)和老板娘吴某(41岁,湖南人)。  


(网络配图)

在派出所,周某吱吱唔唔地向民警作了交代。原来,半月前周某从一陌生男子手里买了一大袋“香料”,用于制作面条。因为超市经营利润有限,生意一直不理想,周某想着做点早餐生意增加收入,有了这袋香料就不愁没生意了。周某每天晚上瞒着妻子,用这香料熬上一锅汤,用汤卖上两天的面条和米线。

这袋神秘的“香料”到底是什么?经民警检查确认正是罂粟果、罂粟叶以及罂粟杆。


(网络配图)

民警问周某是否认识到罂粟是涉毒物质,周某默默地点了点头。周某明知罂粟属非食品性物质,仍然用其制作成汤料进行销售,周某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配图)

日前,周某因涉嫌多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永康公安依法刑事拘留。关于贩卖罂粟壳的陌生男子以及案件其他细节,警方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外就餐时应时时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学会“一看一闻一比”。看即观察菜品中是否有特殊的香料或其它物质;闻即要注意菜品的味道,如若菜品过于香味四溢则需引起注意;比是看菜品价格,价格过低的食物其卫生安全往往存在隐患。同时,市民们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可及时向市场监督局举报。


来源:永康日报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陈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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