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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办公用房资金补贴政策解读来啦!看看你的企业能领多少?
为提高前海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
前海自2021年起实施
《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
对港资企业、总部企业大力扶持
有效期三年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补贴?
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本期小海将为大家解读
前海办公用房资金补贴
申请机构条件
购置扶持
1. 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
2.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合作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用房自用
租金扶持
1.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新落户租赁符合条件的办公楼宇内的办公用房自用
2. 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
1.同一家机构不得同时享受办公用房购置扶持和租金扶持
2.已获得前海合作区产业用地的机构不得享受办公用房购置扶持
3.购置或租赁前海管理局产业用房的,视为已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再享受办公用房扶持政策
入驻楼宇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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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前海合作区内实地经营的企业,租金扶持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19〕8 号)标准执行,不再重复享受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租金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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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海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校审:陈圆圆编辑: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