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600万!“涉税18条”第二批申报启动
前海一直致力于打造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培育国际化涉税专业人士队伍今年5月12日发布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八条措施(下称“涉税18条”)(回顾链接)
前海聚焦于落户奖励、经营奖励、合作奖励、国际化发展等四个方面拿出一揽子“真金白银”的奖励措施这项利好政策一发布
便引发业内热烈反响
现在“涉税18”条第二批政策申报也正式启动啦~
快来申报!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八条措施》(深前海规〔2023〕4号)(以下简称《措施》),为做好2023年前海合作区涉税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前海合作区涉税服务机构,以及符合《措施》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含分支机构)。
二、扶持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8日。
三、申报条款
《措施》第2条、第4至14条。
四、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且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行业协会不受面积限制);
其中,实际经营地是指申报时申报主体的实际管理部门设在前海合作区,并对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同时前海合作区内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企业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核算。
(二)申请扶持时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主体为涉税服务机构的,应为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时间及网上申报入口
1.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9日。
2.申报入口:请登录前海助企资金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
网址:http://qhsk.sz.gov.cn/zqzjpt/enter(可进入平台参阅《用户手册》)。
(二)受理审核
前海管理局根据《措施》及本申报指南进行受理审核。
(三)公示
(四)拨付资金
六、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二)分项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七、其他事项
(一)自申报期满次日起,前海管理局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自材料补正次日起算)。
(二)审核过程中如需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的,请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申报主体应在获得支持资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至个人,并于发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凭证提交至前海管理局。
(四)前海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机构自主申报。前海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前海管理局举报。
(五)前海管理局负责产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具体包括材料受理、审核及资金的拨付、后续监管等。
(六)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七)申报材料问题咨询:0755-88105307,88105306;
平台技术问题咨询:183275129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涉税服务业十八条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3.团队奖励分配方案
4.前海合作区涉税服务机构招商引荐备案指引
5.《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八条措施》扶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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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海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校审:吴猛编辑:孖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