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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腔忠诚 初心不改丨交警故事

新干交警 2022-12-26


对党忠诚、恪尽职守、用担当扛起使命责任。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中铸就辉煌,在兢兢业业中成就梦想,他始终努力在平平凡凡的岗位上将自己锻炼成一个同事信服、群众信赖、领导信任的好人、亲人、能人。他就是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室负责人吴永春。



吴永春,男,1987年10月出生,2010年7月毕业于江西警察学院交通管理专业,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新干县公安局城上乡派出所工作,2012年3月调入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现任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室负责人。


吴永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评为优秀交通民警、2013年至2018年连续六年被新干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民警,2020年和2021年被新干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民警;2017年被新干县政法委授予矛盾调解能手,2020年被新干县政府授予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等多项荣誉,同时多次代表新干县公安局参加吉安市的各项大比武活动和代表交警大队去公安局参加各类培训指导,都不负众望取得优异成绩。



十年如一日  坚守为初心

“路长脚做尺,丹心谱华章”,参加公安工作十多年来,吴永春始终饱含着对公安事业的一腔热血,为了守护一方平安和群众的安宁,他始终站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最前沿,用满满的热情照亮青春,用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谱写着人民警察的无限忠诚。



以百姓心为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公正执法,热情为群众服务,是吴永春始终坚持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他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力求完美,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件的处理,切身感到公安民警为人民的温暖情谊,用自己的真情换来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履职尽责  屡破案件显本色

从警以来,吴永春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处理交通事故公平、公正、公开,勘察事故现场一丝不苟,侦破肇事逃逸案件更是行家里手,即便是千里万里,也不辞辛劳昼夜奔赴。 


2013年10月3日,在新干县界埠镇武湖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抛尸案。事故现场和死者不在同一地点,加上案发时是半夜且现场遭到破坏,给破案带来很大阻力。面对这些不利条件的情况下,吴永春仍然发扬着不怕吃苦的精神,带领队员对案发地一带进行地毯式勘查,花费近一天的时间终于在农田里找到几块零星碎片,通过对碎片的比对和走访询问,初步确定了嫌疑车辆。经过八天九夜的连续奋战,终于找到肇事者曾某并将其绳之以法。


在事故处理岗位的十年,吴永春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5100余起,其中逃逸案件70余起,无一起被群众举报投诉,并多次收到群众的锦旗和称赞。



政治坚定  提高自身素养

“堪当重任,冲锋陷阵,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这是领导和同事对吴永春的评价,他也因此成为领导和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


吴永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一直保持着一颗虚心学习的心,利用空余时间钻研事故处理技巧、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强自己理论知识。从警十多年来,在思想上他开拓进取、锐意创新; 在政治上他要求进步积极努力工作;在业务上他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迅速成长为单位里的业务骨干,领导手中的得力干将,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吴永春凭着对工作的一份热情、一份执着,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他常说:“如果能用辛勤换取道路的畅通,他愿日夜守护!如果能用汗水换取群众一路平安,他愿挥汗如雨!”


审核:李志红

编辑:傅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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