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藏950条香烟连闯红灯 愿意给100条香烟意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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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晚,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南京宁滁快速路浦口境内一路飞奔,连闯数个红灯,浦口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将车拦下后发现,原来车内藏有950条香烟,涉案金额达11.4万元。
你们赶紧处罚我,我赶时间
21日晚,浦口交警大队晓桥中队民警在西葛公安检查站执勤时,一辆黑色轿车不顾路口红灯,向检查站方向疾驰而来,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
可司机丝毫不理睬,民警于是根据查缉工作预案,摆上破胎器,终于将黑色轿车逼停。
见到交警,司机李某承认:“我是闯红灯了,你们赶紧处罚我,我赶时间。”这么爽快的“求处罚”,让交警心生疑惑,便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结果发现 后排座和后备厢里摆满了香烟。
愿意给100条香烟意思一下
见自己违法运输香烟的行径被识破,李某将民警拉到一边,希望能放他一马,愿意给100条香烟“意思一下”。
民警严词拒绝。
950条“南京”牌特醇香烟
经调查,车内共有950条“南京”牌特醇香烟,都是李某从安徽滁州进的货,约好买家在过江隧道接货,眼看还有十多公里就到隧道了,谁知栽在浦口交警手里。
目前,此案已移交浦口区烟草专卖局进一步处理。
特别提醒:运输香烟千万别“越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老九哥:目前,有关部门规定的异地携带卷烟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二)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三)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老九哥:根据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2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也限2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10公斤)。同时,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得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
九哥有话说:
如果我是民警,我也不会要100条的,我肯定....肯定要500条!(小渴二:老大,想钱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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