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因销售“山寨”红酒 绍兴8家超市被告上法庭

2016-08-12 海韵商贸

 正品  有态度  酒水批发



近日,绍兴市8家超市及经营者被山东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法院传票,“罪魁祸首”竟是红酒


应先生在绍兴龙洲花园附近开了家超市,销售物品中包括烟酒。前不久,他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罪魁祸首”竟是货架上的一款红酒。





原来应先生进了一款王朝干红葡萄酒,但此“王朝”非彼“王朝”。和应先生一样,绍兴还有7家超市老板因销售类似红酒被起诉。




两家公司随即拉开打假序幕


2015年10月,王朝公司的调查人员在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到应先生的经营场所,以45元的价格购买了标有“王朝”字样的葡萄酒一瓶, 并现场取得收款收据一张,后公证员对所购商品予以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此后,取证人员又以类似方式前往吴某等三人的超市以29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含有“王朝”“经典王朝”字样的红酒。






与此同时,在绍兴打假的还有张裕公司,维权方式如出一辙,该公司的调查人员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到赵某等三人的经营场所以58至86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标有 “解百纳”字样的红酒。



两家公司随即拉开打假序幕,向绍兴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各被诉超市及经营者立即停止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2至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被告所卖的红酒“傍大款”


在法庭上,王朝公司的代理律师拿出了在被告应先生的超市购买的红酒。这瓶山寨“王朝”的生产地是在河南睢县,而正宗王朝公司生产厂家在天津。






律师认为,“王朝”商标在2000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所卖的红酒有“傍大款”之嫌,被告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侵犯原告商标的产品,降低了原告应有的市场份额和市场信誉。



被告委屈无力承担赔偿金额


不过,被告应先生也觉得很委屈,他说供货商送来货,他们作为卖家对红酒品牌并没有辨认能力,即便他所卖的红酒侵权,王朝公司也应该找生产商维权,而非他的超市。同时,作为一家小超市,面对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应先生也表示无力承担。



法官听取原、被告意见之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截至目前,8起案件中已有7起调解结案,另1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九哥有话说:

做酒水生意真心不容易,不管是厂家打击窜货故意刁难,还是公证人员以权谋私,只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保管好进货凭证,还怕什么!



 置顶海韵商贸,酒卖的更好!

来源:绍兴网

编辑|小渴二|老九哥

爆料 合作 咨询 投诉 请加微信 fchchh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遗漏未标注出处,侵权等,请联系我们妥善处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