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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农业部力推农业PPP 五领域获重点支持 金融机构参与方式

2016-12-13 投实


投实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全文附后),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了农业PPP重点领域与路径。在重点领域方面,包括拓宽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领域和范围,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政府农业投资引导。转变政府农业投入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农业PPP项目,强化政府投资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对同类农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中央投资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要求,积极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PPP项目。使用各类政府投资的农业基础设施PPP项目,应纳入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

  

二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已建成的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开展确权试点,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社会资本投资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及农业设施等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开展经营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试点,探索农村基础设施集体所有和发展股份合作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与支持方式。着力提高农业PPP项目投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PPP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试点;探索以项目预期收益或整体资产用作贷款抵(质)押担保。

  

四是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优化准公益性与公益性农业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投资回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使用价格制定与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

 

此前11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实施领域包括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保护设施建设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根据该《意见》,林业PPP项目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林业建设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参与。(回复“林业”查看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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