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地入选全国文明城市 PPP项目如何借机发力?
投实消息:11月14日,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共有89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直辖市城区4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和县50个,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3个。
其中河南上榜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有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省驻马店市;县级市和县有河南省巩义市、河南省永城市、河南省西峡县、河南省长垣县;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共计5个,分别为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濮阳市、济源市。
PPP模式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以入选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一系列环保、交通等大项目的实施,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而强监管态势之下,政府类融资业务该何去何从?存量项目该如何整改?新增项目该如何开展?业务合规标准和尺度该如何把握?实务中有哪些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
为此,投实金课联合“金融监管研究院”(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携手两位业内专家将于2017年11月25-26日在郑州举办《新形势下政信业务创新模式、合规路径及实务专题培训》实务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以政信融资方式变革与创新为主题,针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在目前监管环境下存量项目的整改方案、新增项目的创新模式,未来业务的可行途径等问题。
监管新政下政信业务创新模式、合规路径和实务案例解析专题培训
2017.11.25-26 郑州
课程安排
时间:2017年11月25-26日
授课时间:11月25日9:00-17:00 11月26日9:00-17:00
地点:郑州
费用:4200元/人,尊享两个全天课程及两天午餐
主办方:投实金课&上海法询金融
参会机构:银行、融资平台公司、私募基金、证券公司、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政府金融办、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从业人员或者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
报名相关
1.如您对课程感兴趣,请发送“姓名+单位+邮箱+政信业务”到156-3816-0189或toushi@toushijinfu.com,或识别下图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2.您也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课程:0371-89988837
课程提纲
第一天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背景下政信融资方式的变革— PPP 、政府购买服务与其他
第一部分 新的时代: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变革
1.回顾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变化过程,说明在 50号文和 87 号文发布之后,政府进行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建设的合规模式
2.说明政府融资平台的界定与转型方式,分析政府融资平台在政信融资中的角色变化
第二部分 模式分析:PPP与政府购买服务
1.分析 PPP 的目的与 PPP 在规范层面的构建方式,并分析 PPP 中的禁止情形。实例说明如何合理地区分“真”“伪”PPP
2.PPP 项目的类型、参与主体、法律文件体系与风险防范。结合实际案例,具体分析在 PPP 项目中可能遇到的实务问题
3.TOT 方式的构建与应用,结合国家发改委关于以 PPP 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文件,说明 TOT 方式在实务中应用的要点与难点
4.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来源、PPP 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区别。并分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 PPP 项目转型的要点与方式
第三部分 土地开发项目、棚改项目中政信融资方式的应用
1.传统的土地开发模式和 4 号文所构建的模式
2.土地开发项目:在 50 号文和 87 号文发布之后,PPP与政府购买方式的应用
3.棚改项目:在50 号文和 87 号文发布之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棚改项目中的应用
第四部分 金融机构对项目的投资
1.传统的城市建设融资方式与 PPP 模式下的项目融资方式
2.不同金融机构对项目的偏好分析,并分析银行、保险、信托、租赁公司等的资金特点与投资特点
3.债权投资方式:各种债权投资方式的特点与应用
4.股权投资方式:联合体的组建与基金结构的搭建。联合体系产业资本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一种主体形态,基金结构系对项目进行投资时的金融结构,分析联合体与基金结构中的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5.政府承诺系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重要信用基础,分析政府承诺的方式、效力等
第二天 监管新政下政信融资创新方式
第一部分:监管新政下存量银政业务调整方式
1、银政业务风险防范要点和政府违规举债处罚案例分析
2、PPP、产业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分析
(1)利用 PPP 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2)采购工程变为“购买服务”
(3)无项目绩效考核要求的政府采购
(4)利用借贷资金成立产业基金
(5)银政业务中各类担保、承诺、安慰函
3、存量业务调整方式
(1)落实已经投放项目预算
(2)改为政府直接投资
(3)修改政府承诺函
(4)“明股实债”产业基金调整
第二部分:政信业务合规融资方式
1、政府购买服务转向采购工程
(1)购买服务与采购工程之间的关系
(2)采购工程的业务流程
(3)采购工程的期限和绩效评估
(4)滚动投资解决中期财政规划期限问题
2、政府付费型PPP 替代政府购买服务
(1)PPP 定义及分类
(2)政府付费型 PPP 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关系
(3)政府付费型 PPP 项目的风险分析
3、无回购模式下政府产业基金业务的投资管理
(1)无回购模式下政府产业基金的退出方式
(2)项目投资期间的收益支付方式
(3)产业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4、“投贷债”一体化参与 PPP 投资
(1)银行参与 PPP 模式的主要途径
(2)直接投资模式参与 PPP 业务
(3)PPP 资产证券化
5、联合竞标模式锁定合作机构
第三部分:平台公司发展方向和融资方式
1、各地政府对平台公司转型的政策意见
2、平台发展方向
(1)清算解散
(2)转为工程建设类企业
(3)转为国有资本运作平台
3、平台企业合规融资方式
(1)企业信用融资
(2)项目直接融资
本期主讲老师介绍
讲师A:黄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PPP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一届法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多次被Chambers and Partners、LEGALBAND等法律评级机构评选为专业领域卓越律师。主要的业务领域为基础设施与项目融资、资产管理与资产证券化、保险,曾在金融机构中从事法律合规工作。
在基础设施与项目融资方面,黄律师为政府部门、建设企业、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发起、参与、投资或者运作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土地开发项目、片区开发项目等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在以PPP、BOT、TOT、政府购买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方面,黄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
讲师B:现就职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创新中心主任,负责产品创新,资产引入,分行业务培训等工作。先后在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四大行银行总行工作。曾任证券公司产品总监,长期从事资产管理产品开发、战略研究工作。熟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托管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类信托业务、资本市场业务的理论与实务,参与了所任职机构众多有行业影响力的项目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金融产品的研发、结构设计与风险控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国际风险管理师认证(FRM)、银行风险与监管国际认证(ICBRR),具有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和本科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