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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任安监总局局长接连被查,他们都是法学博士

2017-07-31 与归 新京报评论



在安监总局不到两年,多次强调反腐廉政。


▲图片来自新京报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焕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决定给予杨焕宁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


在政法系统任职三十余年

1983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后改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完成四年本科学业的杨焕宁,被分配到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工作。其后,一直到2015年10月,杨焕宁从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任上离职,接替被调查的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共经历了32年的“政法生涯”。

在此期间,他曾于1992年2月到1993年2月,短暂挂职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在2005年至2008年间,空降至黑龙江,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余仕途,全部在公安部。

杨焕宁任职简历:

1979.09——1983.08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83.08——1989.12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09—1989.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89.12——1993.02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1992.02—1993.02挂职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02——1996.05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1996.05——2001.01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01.01——2005.01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05.01——2008.05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05——2015.10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

2015.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安监总局不到两年,多次强调反腐廉政

2015年10月14日,在就职安监总局局长的发言中杨焕宁表示,“要以身作则、勤政廉政,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优良作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领领导班子履行好廉政主体责任,以良好的形象带动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10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总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杨焕宁指出,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以及总局前任局长杨栋梁等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损害党的事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12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杨焕宁主持会议并举例杨栋梁和黑龙江煤监局原局长张成祥、江西煤监局原局长贺爱民等反面典型,信念动摇、私欲膨胀、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2016年4月,杨焕宁在传达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强调,安全监管监察权力运行规律特点,预防惩治腐败,治理庸政怠政。

和前任杨栋梁均为法学博士

2015年8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据公开资料,2004年9月—2007年1月,杨栋梁在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国资委主任期间,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而杨焕宁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1986年9月—1989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1997年9月—2001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后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吴敏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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