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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培训员工喝厕所水,就该被拘留!

2017-08-03 晏扬 新京报评论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因未完成业绩被罚喝厕所水。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文/晏扬


近日,一段员工因未完成业绩被罚喝厕所水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很多网友认为“太过分”“践踏尊严”。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视频内容真实,事情发生在四川广安岳池九龙镇一家摄影店。目前,拍摄视频并将其上传到微信群的一名培训师已被广安岳池警方抓获,对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仅仅因为没有完成培训中的考核任务,几名员工就被培训师罚喝厕所便池里的水,这种匪夷所思、让人作呕的事情,居然真实地发生了。要不是视频意外流出引起围观,让其中一名女员工感觉很丢脸,她可能不会在事后报警,而是要默默承受这一次羞辱。


通过这件事,可以清楚地看到培训师有多么得意蛮横,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奔着让员工喝厕所水这个“乐子”去的——先给员工定下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考核任务,在一个小时内发展20名客户,完不成任务就要罚喝厕所水。果然,所有团队都没有完成任务,当团队队长被罚喝厕所水时,培训师的内心想必充满了快感,这种快感既来自于自己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更来自于把人当猴耍所获得的乐趣。


于是,培训师不仅要把这个“乐子”拍下,还要得意地上传到微信群加以炫耀,而丝毫不会考虑这对于被罚者意味着什么。


通过这件事,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打工者有多么卑微无奈,乃至于丧失尊严。要不是为了保住工作,想必几名员工不会如此任人摆布;要不是承受着生活重压,想必他们不会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实际上,卑微无奈的打工者,绝不仅仅是这几名被迫喝厕水的员工,平时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一些员工遭受着各式各样的羞辱式处罚,下跪、爬行、当街自骂、扇自己耳光、被剃眉……在某种意义上,员工被罚喝厕水,只不过是劳动者权利羸弱的一次极端呈现。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上的规定很明确,但问题是,那些侮辱、体罚、殴打了员工的公司和领导们,有多少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晏扬(媒体人)


编辑: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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