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探索“以地养老”:资产变现让农民“老有所依”丨新京报社论

2017-11-06 社论 新京报评论

通过“以地养老”的改革,激活了农民手中房、地资产的潜在市场价值,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


▲贵州台江“五彩稻谷”开镰收割。 图/新华社 


文 | 社论


据央视报道,宁夏平罗县灵沙乡农民马占福三年前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卖”掉村里的房屋、耕地、宅基地,搬到村里的养老院来养老。马占福不仅“卖了房”又“卖了地”,还卖出了不菲的价格:一亩地九千块钱,十亩地,五间房子,共十八万块钱。


农民退出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政府,同时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是平罗县推行农民“以地养老”的探索。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探索了农村养老的新形式,更在于这拓宽了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渠道,让农民财产获得了更多增值变现的空间。


农民养老一直备受关注,与城市相比,农村的收入水平低,农民积蓄微薄,如何让农村老人拥有幸福的晚年,是一个巨大挑战。


农民其实并不穷,他们有房有地。学者党国英曾算过一笔账,仅仅是集体建设用地,全国农民手中就有近3亿亩,这些建设用地的市值,起码在数百万亿人民币。如果能把其中一小部分变现,那也是一笔庞大的养老基金。但是囿于相关的法律制度,大多农民手中的房和地只能是一笔“死资产”,无法流转、变现,成为养老钱。


 图/新华社 


“以地养老”的改革,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农民手中的“死资产”变成了活钱,这大大增加了农民的养老财力,这样的养老财力,成为农村养老事业建设的有力支撑。


在农村,“未富先老”的矛盾非常突出。农民养老的保障归根结底靠的是收入的保障。这种情况下,通过“以地养老”的改革激活农民手中房、地资产的潜在市场价值,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给农民养老以出路。


在宁夏平罗,农民房、地卖给了地方政府,应当说,这样交易手续简单而便捷,农民很容易将手中资产变现。但这样的交易也存在一些隐忧。首先,当地政府花钱赎买农民手中的房和地,代价不菲,这是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新闻中也说,平罗县的“以地养老”由于资金等原因,现在被迫暂停。此外,地方政府也是利益主体,之前,在许多地方的征地拆迁中,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存在人为压低土地价格,侵占民众利益的现象。同样,“以地养老”,地方政府如果成为唯一买家,会不会也有类似的问题?


要实现政策的可持续性,保障公平交易,“以地养老”应当有更多的参与主体,让民间资本也能积极参与其中。其实,近些年来,许多地方都试行了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以地养老”改革,但由于法律制度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有诸多限制,这样的改革一直难以展开,农民手中房、地的市场价值难以真正体现。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以地养老”不失为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实现农民老有所依的好办法。


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以地养老”才能给农民更多选择和更好保障,让农村养老早日向城市看齐。


编辑:思凝


推荐阅读:

豫章书院:你这不是教育,而是涉嫌违法犯罪!丨新京报快评

你们这些家长,愣是把好好的家委会变成了“戏精俱乐部”

法律学者:“医生劝阻吸烟后老人猝死”,不应让医生赔钱

拍裸照敲诈、接私单乱叫价:该给代驾行业装上“法治导航”了


特别提示:留言如入选新京报A03版“微言大义”,请在后台回复您的“真实姓名+银行卡号”

本文为新京报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