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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骂执法民警、围堵湖南驻京办……别打着“爱狗”名义耍流氓

2018-01-06 西坡 新京报评论

你们要是能把爱狗的劲用在爱人身上,又哪至于这么招黑呢?

▲所谓爱狗组织发动的围堵湖南驻京办召集令。


文 |  西坡


2017年12月31日,长沙一条金毛犬长时间被栓在路边,攻击多个路人,有一位老人被咬伤。老人报警后,一名协警对这条金毛采取了棒杀的措施。



这本是警务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行为,结果却招来某些“爱狗人士”的激烈反弹。


他们对处置金毛的协警进行了人肉搜索,其母亲的店铺被人送了两束菊花。一名辅警被错认为打狗之人,收到了2000多条短信“轰炸”。


直至后来,一些“爱狗人士”甚至为这只金毛举行了追悼会,并对打狗的协警肖像进行了侮辱。

▲图源:澎湃新闻。


更为离谱的是,据媒体报道,远在长沙千里之外的北京,约30名“爱狗人士”围堵了湖南驻京办,为死去的金毛讨说法。另据了解,这伙人之前还曾围堵过吉林驻京办人员,因为吉林人喜欢吃狗肉。


爱狗本没错,认为警务人员做法不当而去为狗维权,也在人们的接受范围之内。


但是,这么多人去围攻一省的驻京办,影响驻京办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这就有点超越了法律的底线,超越了合理、合法表达维权诉求的范围。显然,在这些“爱狗人士”眼里似乎只有狗,却没有人、更没有法律。


结合各方信息可以判定,这条金毛之死,狗主人要负全责。把攻击路人,咬伤老人的狗长时间放在路边,对过往行人造成了威胁,这并不妥。


毫无疑问,协警打狗是为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即使方式欠妥,也不能去人肉、侮辱人家,更不能去围攻驻京办。



爱狗本身没有错。没人反对人们爱狗,相反,关爱动物、关爱弱者,是一个社会应该提倡的正常价值观,但问题是,爱狗也不能胡来。


遗憾的是,这些年来,高速拦车救狗、阻止扑杀有公害生病的流浪狗、暴力抵制狗肉节……一些过激行为,有点让“爱狗人士”这个词“黑化”,这其实对“爱狗人士”表达爱心也是一种伤害。


坦白说,我也喜欢狗,虽然从小到大至少被别人家的狗咬过三回,但现在在路上遇到狗我还是觉得它们挺可爱的。狗这么可爱,一些保护狗狗的“爱狗人士”却成为了一些人眼中的贬义词,人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了?

▲网友微博评论。图据@占俊律师。


吃不吃狗肉是观念之争,估计再争许多年也难有定论。但是为了“哀悼”一条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狗,而伤害他人、围堵驻京办,则是明明白白的错误行为。


事实上,普通人与“爱狗人士”的观念差异仅仅在于——普通人认为,任何时候人权都高于狗权;而某些“爱狗人士”则把“狗权”拔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有时愤怒过于猛烈,更对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视若无物,也对法律缺乏敬畏,这就欠妥。



清醒的“爱狗人士”一定要明白,自绝于公众无益于自身观念的传播。而执法部门要做的,是对某些“爱狗人士”的违法举动及时进行惩处,明确诉求表达的法律边界。


西坡(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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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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