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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亩的“致命垃圾坑”,分明就是个环境炸弹!

2018-04-22 冯海宁 新京报评论

不能只意识到“垃圾围城”问题,却对“垃圾围村”问题视若无睹。


▲央视曝光画面。图源:央视报道截图。


文 | 冯海宁


在中办、国办今年2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后,央视记者奔赴全国多个地点,就农村垃圾问题展开调查。据央视日前曝光,在成都市双流区舟渡村,一百多亩“垃圾沼泽”惊现三区县的交界地带,其下面是一个大坑,当地村民说,一旦掉下去,瞬间就会被淹没,连呼救的时间都没有。

 

长期以来,“垃圾围城”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实际上,随着城市垃圾治理的加码,垃圾“下乡”问题日显,加上很多农村缺少垃圾处理能力,垃圾随意处理,这也造成“垃圾围村”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尽管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生效三年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下发两个多月,可央视披露的许多情形让人惊愕。就舟渡村那百亩“垃圾沼泽”来说,当地村民表示,虽然有害,但有关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村上、区里、市上没有人管。

 

这么个“环境炸弹”,就那么摆在那无人管,实在太危险:首先,沼泽本来就有危险,该“垃圾沼泽”危险程度则更甚。若有外地人、城里人到当地,或村里小孩不慎,都有可能掉进大坑,迎来致命风险。

 

其次,除了散发出浓烈的刺鼻气味污染空气质量外,陈年腐烂垃圾还会对当地的水源和土壤造成难以估算的损害,最终治理修复难度和成本巨大。


▲央视曝光画面。图源:央视报道截图。

 

而没有“绿水青山”,也就谈不上“金山银山”,到头来,这也严重制约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的确,该垃圾大坑处于三不管地带,但若对生态环境问题和生命价值具备应有的重视度,显然不该坐实这问题越积越大。无论是所属行政区域的政府,还是更高层级的主管部门,在这个“环境炸弹”埋得越来越深,已严重影响当地整体环境生态,还可能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背景下,都有必要将相关治理提上日程。

 

在我看来,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或许可考虑将这个“致命垃圾坑”作为典型,对类似“环境炸弹”比对排查、尽早治理,避免农村成为生态洼地。

 

□冯海宁(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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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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