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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棺材就处罚,于法无据

2018-04-23 思凝 新京报评论


有没有一个法律条文显示,一个门店或一户家庭里储存了“棺木”就是违法的?并没有。

▲图片来源:上饶晚报微信公号


文 |思凝


这些收缴来的棺木,着实花了当地不少钱。根据一则报道,上饶市信州区收缴棺材按照每副2000元价格进行回收。而据新京报报道,同属上饶市的铅山县,官方对民众自己上交的棺木,将给予1500元“奖励”。与此同时,这场殡葬改革还带有着一些强制性举措。例如,铅山发通知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棺木收缴,实现棺木处理‘三无’目标:即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上饶市信州区则让辖区内所有棺材店以及居民家中主动将棺材交出。对拒不交出棺材的店铺与居民,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将棺材没收。


在江西上饶市,市场上流通和家中存放的棺木数目不小。若按照一两千元的“回收”标准来计算,整体费用或许不是一个小数目。


当然,为了推进殡改,一些地方都建立了奖补激励机制或专项经费。以江西省为例,省级筹集的用于推进“绿色殡葬”的资金为3090万元,但相关文件显示,这些资金多是用于支持建设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等。


上饶市一些区县这么做,或许是为了减少殡葬改革的阻力,尽快完成殡改目标。但花纳税人的钱,购买一批将要被销毁的棺材,这显然并不合适;虽然个别地方表示,销毁的棺木会用于“生物质能发电”。但这其中支出和收益的巨大逆差,也增加了这项行动的不合理成分。


其实,吊诡的现实通常暴露的是深层逻辑上的问题。对于地方政府“买棺木”的行为,有的地方称“回收”,有的则叫做“奖励”。无论名称看起来多么“温和”,但倘若棺木收缴并非自愿,而是具有强制性的,那么问题就来了。比如,上饶市信州区对拒不交出棺材的店铺与居民,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将棺材没收。


可在现实中,没有一个法律条文显示,一个门店或一户家庭里储存了“棺木”就是违法的。一些网友不无犀利地说:“我家里存着棺木怎么了?你有什么权力来收缴我的财产?”


所以对于当地执法者来说,一方面,这种收缴棺木的行为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撑腰;另一方面,实现棺木“三无”,又是不容分说的行政命令。在这种矛盾之下,这些地方只能采取“付钱+收缴”的方式。


这场轰轰烈烈的殡改行动始于4月初,上饶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其中“殡改”是重要内容。根据会议消息:“确保到今年年底每个村都有公益性墓地”“确保可视范围内没有乱埋乱葬坟墓”“确保2020年底之前全市火化率达到100%”。


殡葬改革应该支持,但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源于法律的授权,特别在这种100%“一刀切类”的目标下,也要警惕有的基层政府官员为了达到完美目标而产生越权冲动。这提示相关方面,在推进殡改的过程中,要牢牢守着“合法合规”这条红线。权力一旦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对公民财产权利的敬畏,不仅容易造成民意反弹,也会出现类似“花钱买废品”的荒唐结果。


 □思凝(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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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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