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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向被母亲勒死的孩子道歉,我们别只剩廉价感动

2018-04-29

作者 于平


感动过后,该是反思。

▲“苏州检察发布”刊登了“特殊信件”——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付雷给亡童的道歉信。



文 | 于平


“孩子,我要请你原谅我们……是我们做得太慢,是我们做得不够……”近日,苏州检察官付雷的一封“道歉信”在网络风传,这封“道歉信”的收件人是男孩杨苏。今年1月,年仅3岁的他被患精神病的妈妈勒死。


许多人是“含着泪看完”这封信的。杨苏,这个在邻居和亲人眼中懂事的小家伙,竟死于妈妈之手,这令人为之悲戚。涉事检察官一封信中写下10句“孩子,请你原谅”,办案时“悲伤就像决堤的河水”,也让人为之动容:在绝对专业的职业精神之上,还有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这契合公众对司法人员的角色期待。



涉事检察官为何恳求3岁孩子原谅?作为保护孩子的职能机关之一,没有及时发现是患精神病的母亲在照料儿童,未能通过撤销监护权将他从潜在危险中解救出来,本就是莫大的遗憾。


但个中责任显然不能让几个检察官承担。虽然按照“两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撤销未成年人监护权早已成为司法实务的可能,但法律同时规定,只有构成了严重侵害后果的事实,如对未成年人进行暴力侵害,或不履行监管责任的,监护权才可以被撤销。


男孩杨苏在被母亲勒死前,却未见有这样的侵害发生。也就是说,即便检察官付雷们发现了其母亲患精神病,恐怕也无能为力,能采取的只是后置性补救动作。


应该说,法律对撤销监护权设置严格的前提,初衷是好的。但过于严格的限制也造成了保护面过窄、保护底线过高的问题,对那些生活在潜在威胁之下的未成年人恐怕不利。


▲网友微博留言。


还有,即便男孩杨苏存在被监护人侵害的风险,检察官们想要及时介入、提供保护,也非常不易。须知,当今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孩子管教是“家务事”,这导致大量侵害未成年的问题实际处于无人关心、不举不究的状态。


检察官付雷道歉信提到,“对于我们而言,你(杨苏)会成为推进撤销监护权公益诉讼的指路牌、长明灯。”其决心人尽可鉴。但未成年人保护,不能只靠检察官们的孤军奋战,在公益诉讼之外构建更健全的保护体系,建立“一有侵害就触动”的警报机制,给未成年人及时保护,也很重要。



因此,检察官付雷向男孩杨苏“道歉”,我们不应只剩感动,还应将这份人本情怀延伸至制度反思层面:如法律可以进一步明晰、完善撤销监护权的情形,将危害评估和风险预估相结合,使得保护举措更为积极主动;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也需要与社会保护相衔接,让民众、社区、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伤害。


男孩杨苏的悲剧对我们是个提醒:撤销监护权公益诉讼虽早已破冰,但未成年人保护依然在路上。要让千千万万个“杨苏”们摆脱潜在危险,生活在安全与温暖之中,法律、政府、社会须付出更多努力。


 □于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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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然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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