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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机票“退改签”乱象,“通知”之外更需法律补位 | 新京报快评

陈城 新京报评论 2018-07-22


清理民航票务市场乱象,恐怕还得借着《民用航空法》修订的契机,让相关规范具备真正约束力。

机票代理的困境。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文|陈城


航空公司要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代售平台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航空公司、OTA平台(在线旅行社平台)和销售代理企业等在规范制度、改进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机票退改签乱象饱受诟病已久,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天价退票费”的新闻屡见报端。今年4月份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江苏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显示,调查样本中有23.5%遇到过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高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民航局下发《通知》,无疑是回应社会关切之举,从具体内容看,其规定也是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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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保委约谈航空公司。  视频自新京报动新闻


据新京报报道,民航局下一步将加强对退改签收费监管,并建立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企业价格行为信用档案,对违规行为计入信用纪律,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惩戒。可以想见,《通知》与信用档案相互配合,势必会给相关民航企业和票务平台带来更强效的约束。


在期待成效之余,也要看到,民航运输与票务服务有其复杂性。要彻底解决退改签乱象,在一纸《通知》之外,有些进一步的措施也需要提上日程。


就当下看,民航业很多服务乱象,旅客囿于信息不对称,很可能被“套路”而不自知。除了常见的OTA平台和销售代理企业在机票退改签过程中违规加价等行为外,国内机票客票业务可能还会出现私自改签牟利的现象。



▲2018年2月6日,首都机场。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比如,旅客提前购买A日A航机票后,代理就可在起飞前通过不断刷新比价,在发现有更低价格的同一航班机票后进行改签,从中赚取差价。这种情况,除非是懂行的常旅客能够通过仔细核对登机牌舱位代码或电子客票行程单后才能发现,普通乘客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会关注。


国内客票尚且如此之多的猫腻,国际客票则更为繁杂。国际客票是完全根据市场需求浮动价格,不同航空公司不同的舱位可能会有着上百种的组合售卖方式,不同的出发地可能还有着不同的税费,再加上代各国政府收取的诸如过境税等费用,加之外汇银行汇率变动等。


面对这种种阻碍,如何真正将民航票务工作规范,恐怕还得借着《民用航空法》修订的契机,让整治民航票务工作入法入规,增强很多规定的效力层级。期待接下来由民航局组织牵头,制订出一套诸如司法解释般细致完整的解决方案,既可方便旅客维权查阅,也方便治理工作更好地触及实质问题。


陈城(媒体人)



我们发布了一个“稿事”计划!“阅读原文”。


编辑:孟然    实习生:范娜娜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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