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县城现状启示: 结构失衡问题背后是市场扭曲
解决总需求与总供应相对失衡和区域经济失衡问题的办法,说起来也不难,就是真正让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党国英
最近,接触到了一些关于中西部经济状况的自媒体消息,比如一篇标题为《8月,一个中等县城最近的经济现状》的文章,写了四川一个中等县城正在发生的故事。
其中,感触比较多的细节是,一个酒店招前台保安和服务员,工资开到2100元+提成,没有社保,每周休息一天。招两个人,有160个人来应聘。此外,文中所写的四川“中等县城”,放在全国并不算好,但即便是在这样的小县城,房价也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
其实,这些年,我在国内多地调研,对文中出现的这些现象深以为然。
一些自媒体作者进而将一地情况推演到全国,描绘了一幅暗淡的经济发展图景。而官方关于全国上半年经济形势的报告则主要是好消息,例如说全国城市登记失业率略有下降,工资水平有所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也不错等等。
按理分析,自媒体消息和官方消息可能并不矛盾。一地的萧条是可能的,只是不能用一地消息推演全国形势。官方消息更有权威性。我们把一时一地的消息放到一边,从近几年的基本情况看,全国经济结构失衡问题显而易见。这才是最重要的。
经济结构失衡可以用多个角度观察确认,这里只关照舆论热点,分析两种相关情况。
总需求与总供应相对失衡
首先就是总需求与总供应的失衡。一方面,中国有农村贫困人口几千万,城市也有大量的“居住贫困人口”,这里的潜在需求怎么就不能转变为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我们生产能力十分强大,以致外贸依存度比较高。国家强制收汇制度形成巨大的货币发行规模,不得不维持显著高过发达国家的基础利率来防止通货膨胀。由此造成的资本价格高昂一直是中国企业人头上的紧箍咒。
我所指出的这种失衡,多不为经济学家所重视。中国住房价格高昂,以致一房在手,便令房主似乎加入了中产行列,何以说城市有大量的居住贫困人口?这其实不难理解。多数情况下,集合住宅里的单元房是住房类中的劣等品。独栋家居房才是具有完整不动产属性的房屋。
我国楼房价格不论多高,也不过是引起货币财富的分配变化而已,建材建筑产业不会因房价上升而更加繁荣。
所以,以高房价等同中国人的富裕,实在是一个可笑的说法。有很多人口密度高于我们的发达国家的城市居民,主要居住于独栋房,相比之下,说我们的城市存在居住贫困问题,并不为过。
更糟糕的是,单元房比起独栋房来说,前者的消费关联作用大大弱于后者。欧美国家住房和出行支出在总的消费支出中显著高于中国,并带动了与独栋房居住形态有关的大量关联消费,形成了所谓“成熟社会”的消费形态。
中国城市的居住形态则具有很强的消费抑制作用。这方面的其他情况这里不再一一细说。总之,中国的消费不足与城市的居住形态有密切关系。换言之,如果能解决城市居住贫困问题,消费不足,进而总需求不足问题,便可有极大改善。
区域经济失衡
自媒体消息反映的多属于这类失衡问题。如果用人均类指标衡量中国各省份经济发展,能看出省际之间差异是很大的。
近些年因为国家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西部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显著增多,以致一些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加快,劳动力回流增多。但中西部的很多经济指标远不能和东部发达省份相比。一些中西部县市连公务员的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甚至到了和公务员借钱的地步。
中西部一些县市的困境看起来与当地官员发展经济的冲动乃至鲁莽有关,也与当地平台公司的预算软约束有关,其实也不尽然。我国中西部的几个省份人口众多,怎么就不能更多地吸引真金白银去投资?
中西部近年交通设施改善显著,居民教育水平与东部相比也没有重要差别,怎么还是东部对投资者挑挑拣拣,中西部对投资者望眼欲穿?我认为背后有更重要的原因。
土地要素的市场化程度低,政府对土地价格干预过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地价在我国几乎不能成为资本流动的信号。按说东部的地价比中西部应该更高一些,其实不然。
一项投资只要符合东部地方政府的要求,地价不会是问题。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变相的税收优惠,东部对投资的吸引力还要大出很多。这样一来,中西部吸引投资便没有多少优势可言了。
我查阅到的一些数据很值得注意。中西部一些省份城市建成区的人口密度居然比东部还高!按说东部地价更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要高于中西部才对,但实际却不是这样。
近两年,国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脱贫攻坚任务的约束下,已经开始在省际之间使用,结果是东部地区本来就不缺建设用地,却得到了更多的建设用地使用指标。一些西部开辟了更多的农业用地,产业结构的水平却上不去。以我之见,解决中西部与东部发展差异问题,还应该有更好的办法。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要真正落实
解决上述两个失衡问题的办法,说起来也不难,就是真正要让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
具体而言,现行土地规划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国家除了设定农业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之外,其他土地的用途管制应大幅度放松。政府控制的一些管理指标应取消,还有一些指标管理应转为透明度更高的基础性法规,而不是“墙上挂挂”的规划。
放松管理,并不会必然导致土地滥用。也不要以为中国“人多地少”就必须加强国家对土地的集中控制。国际经验不支持这些判断。在这个方向上深化改革,城市居住用地占城市建成区的比重就可能增加,居民的居住形态就会得到改善,与居住形态关联的消费也会大幅度增加,总供需平衡更容易建立,很多难题会得到化解。
相对合理的土地价格形成以后,地方之间的资本价格更能反映资本的稀缺性,也有利于解决中国区域经济平衡问题。
□党国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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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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