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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整箱牛奶砸公交司机被刑拘,危害公共安全理应追责 丨 新京报快评

吴元中 新京报评论 2018-12-11



而实际上,有关职能部门不妨该出手时就出手,根据不同的危害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用法律的武器刹住这股危害公共安全的歪风。


▲丰台警方给出的情况通报。 图片来源:丰台警事官方微博

    

文 | 吴元中


据媒体报道,10月29日上午,北京一辆678路公交车驶出洋桥西公交站时,乘客邓某(女,57岁)称坐过站,要求停车。因已驶出车站,司机拒绝了其要求。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砸向司机手部,致其躲闪中车辆偏离方向,虽紧急刹车,仍与左侧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剐蹭。目前,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在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所带来的纷争远未落下帷幕的今天,这则新闻的适时曝出,明显增加了人们对它的关注程度。

    

事实上,近年来,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新闻并不少见。据中国江苏网报道,仅在无锡一地,近几月来就发生多起司、乘纠纷事件。

    

比如,7月份,一名乘客在16路车上拒付车资又不肯下车,与司机争执后突然猛击司机头部;8月份,67路车司机拒绝一乘客在非站台下车的要求,不料乘客冲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上路肩;10月份,有乘客用茶杯怒砸9路车驾驶室。

    

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此类事件在全国各地颇为普遍。而与北京这起“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事件不同的是,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事故的处理方式,多以公交公司颁发“委屈奖”而告终。

    

在此语境下,北京这起事件显然有非常正向的意义。


▲图片来自丰台警事官方微博视频截图

    

公交车具有公共属性,是最大程度上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自然不是任何人想停就能停的。自己坐过站,要求已经行驶中的公交车停车本就不对。无理要求被拒后,用整箱牛奶砸正在驾驶中的公交司机,导致刮蹭事故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

    

由于涉及公共利益,司、乘纠纷并不能视作简单的私人矛盾,乘客殴打司机,也不是仅对司机个人造成人身伤害这样简单的问题。殴打正在驾驶中的公交司机,可能会影响驾驶、造成车辆失控,最终发生事故。这不仅会影响整车人的安全,也会危害道路安全,确实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嫌。

    

作为服务行业,公交公司往往要求司机在被打时要忍让,禁止离开驾驶座,事后对不还手的委屈司机授予“委屈奖”,以资奖励。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司机心理安慰,但是除此之外,公交公司也该依法报警维权,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不过,目前报警之后,此类事件大都被处理成普通的打架纠纷,要求施暴人赔礼道歉即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扰乱公共秩序进行追责的并不多见。而实际上,有关职能部门不妨该出手时就出手,根据不同的危害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用法律的武器刹住这股危害公共安全的歪风。

    

要改变目前这种殴打公交司机的风气,不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遏制内心的那份戾气,提高社会公德,更需要对施暴者严厉追责。毕竟,给公交司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也是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编辑:陈静  实习生:杨凯文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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