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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解读“禁民办幼儿园上市”的姿势是这样丨新京报专栏

熊丙奇 新京报评论 2018-12-08


不准营利幼儿园上市,只是发展普惠学前教育的外围措施,更重要的措施在于两方面:一是加大投入,提高公办园比例;二是进一步降低学前教育准入门槛,且对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熊丙奇


日前,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要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而在舆论场,对于该意见的讨论仍在发酵。

幼儿园过度商业化既加重家庭负担,也促使“三无幼儿园”野蛮生长

有些舆论把不准民办幼儿园上市解读为限制民办幼儿园发展,甚至称这是开放民办教育的倒退。这其实没有搞清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上市”这些基本概念。

《意见》只是不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上市,其目的是遏制过度逐利;对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态度是一贯的,即允许营利;而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则政策层面则大力鼓励和扶持。也就是说,这是基于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定位,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进一步区别和规范。

我国学前教育目前依旧存在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根源就在于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到2010年,对学前教育定位不清晰,而且民办园的发展不规范所致。

数据显示,我国各地在这一期间,都存在过度依赖社会力量提供学前教育资源的问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总教育经费的1.3%。例如,201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广州全市只有两成孩子能读上公办或集体办幼儿园。

上公办园难,上民办园贵,而由于公办园进不了,民办园上不起,一些收费低的幼儿园也有很大的生长空间,这让我国学前教育成为整体教育最大的短板、乱象迭出。

与此同时,随着生活和教育水平的进步,家庭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更加旺盛。而目前这种公办的难进、民办的高价、“山寨”的低质,显然难以满足民众的需求。如果再继续下去,不但会让家庭的学前教育开支大幅提升,也无益于乱象的治理——目前,我国各地的天价幼儿园保教费已经远超大学学费,甚至很多中产阶层都不堪重负。

幼儿园成资本市场的“香饽饽”,进一步加重社会焦虑

观察发达国家的基础教育也能发现,鲜有幼儿园是营利性的,所有私立学校均为非营利性,只有非学历教育培训才有营利学校。

我国允许学前教育设置营利性学校,已经走得更远。这主要是从我国教育现实出发,尤其是我国进入教育领域的人(机构)多有获得利益回报的诉求。但想要以此赚大钱、获得超额的回馈,显然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尤其是我国现阶段,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背景下,大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还存在不可回避的两方面问题:

一是由于学前教育供给不足,市场机制部分失灵,上市的幼儿园集团,核心目标是做大规模、压缩成本、寻求回报,反而忽视办园质量,即便家长对办园质量不满,也鲜有更好选择。之前曝光的一系列事件,也可作为佐证。

二是抬高其他小资金、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门槛,这并不利于民办园的竞争,以及多元化办园。很多人善意地认为,上市民办幼儿园会更重视品牌,而现实是,正是他们加重了教育焦虑,破坏教育生态并从中牟利——原因也在于,在学前教育领域,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个别大集团太过强势。


2018 年11 月14 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花园城幼儿园的孩子们在一起阅读图书。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是地方政府应承担的公共责任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这是对学前教育的正确定位。如果不坚持普惠性,不由政府主导,就难以做到“幼有所育”。

从发达国家看,不仅3-6岁的学前教育被纳入政府主导、保障范畴,就是0-3岁的托育,也常常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否则会导致大量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无法入园、入托,制造教育不公以及社会问题。

从2010年到2017年,由于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79.6%,北京和广州的公办园比例预计2020年会达到50%。这次发布的《意见》明确的目标是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普惠园比例80%,公办园不足50%的提高到50%。

但这不是说要打压民办幼儿园,恰恰相反,我国民办园在园幼儿的比例从2010年的47%提高到了2017年的56%。国家发展民办幼儿园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大力扶持鼓励民办普惠园,消除没有资质的不合格幼儿园。

当然,不准营利幼儿园上市,只是发展普惠学前教育的外围措施,更重要的措施在于两方面:

一是加大投入,提高公办园比例。我国目前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增加对学前教育投入,这值得肯定。不过,下一步或许还需要考虑制订《学前教育法》,明确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降低学前教育准入门槛,且对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针对不合格幼儿园大量存在的事实,北京采取调整幼儿园(办园点)标准的方式,将这些不合格的幼儿园“变为”合格的幼儿园(办园点)且给予扶持,这是扩大学前教育普惠园供给的好办法。

另外,还需要降低学前教育准入门槛,创造条件让小资金、小社会力量也可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这样才会有力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问题,民办学前教育才会总体走向非营利性,天价幼儿园的价格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也就会自然降下来,以此消除入园难、入园贵,真正做到“幼有所育”。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孟然  校对: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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