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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少了”换来“空气好了”:公众观念对表禁放令没那么难

印荣生 新京报评论 2019-03-16



当“鞭炮少了”,不断换来“空气好了”, 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健康诉求,会更加主动地“对表”禁限令。


▲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印荣生

 

传统年味里,似乎不能没有爆竹的硝烟味。但是,肆虐的雾霾,不断敲打着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烟花爆竹由此遇冷。在多地收紧的燃放政策下,“呼吸之痛”有所缓解。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胡丙鑫等人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8个城市烟花禁限放措施评估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除夕夜,多个城市PM2.5数值明显下降,“烟花禁限放措施起到了显著的削峰作用”。

 

禁限放政策之所以收效显著,是因为它回应了民众对于消解“呼吸之痛”的普遍关切。各地禁限放政策的稳步推进,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正确处理破除陈规陋习与尊重民间传统习俗关系的成功实践;是在用常识、法规凝聚禁放共识背景下的移风易俗。

 

事实上,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就有许多城市基于安全和环保的考虑,将城区设为禁放区。但当时并没有太多市民支持,每到春节、元宵灯节假日,猫捉老鼠的游戏就会发生。到了2005年前后,由于被指“没了年味”,全国一百多个城市撤销了禁放令。

 

可以说,各地治理,走的是一条先提倡引导,后立法规范的渐进之路,体现了治理的审慎。

 

百余个城市撤销燃放禁令,我们或许可理解为行政行为的自我纠偏与调适;这种对于传统陋习暂时的“妥协”,也是权力谦抑品质的体现。

 

毕竟,一种风俗的形成过程是漫长的,指望一纸文件改变风俗,其实常常会南辕北辙。只有保持耐心,温和而为,才能凝聚共识,实现善政与善治的统一。

 

有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相继有不少城市修改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春节期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年辖区户籍人口较多的50个城市中,有22个在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而到了2018年春节时,禁放城市增加到了33个。

 

烟花爆竹在其绚丽的背后,有着“凶险”的一面。燃放时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早已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地的禁放令基本仅限于市区,将更广大的郊区、农村地区纳入禁限范围的,仅有深圳、汕头等少数几个城市,不少城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污染也将来自郊区的燃放,呈现“农村包围城市”之势。由此可见,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路还很长。

 

在强调依法治理的当下,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已成各地的通行做法。但破解“农村包围城市”窘境,还需在引导的同时,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力度来实现。实践告诉我们,用常识、法规凝聚更广泛的共识,仍是十分重要的。

 

移风易俗,既不可操之过急,也不能一味等待。因势利导,方能水到渠成。可以坚信,在移风易俗的有序推进中,当“鞭炮少了”,不断换来“空气好了”;当物超所值的获得感越来越多,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健康诉求,会更加主动地“对表”禁限令,烟花爆竹燃放治理,必将迈上善作善成的更高水平。

 

印荣生(公务员)


编辑:李冰冰   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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