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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炮轰“童书进校”:“借讲座卖书”吃相太难看|新京报快评

任然 新京报评论 2019-08-03


童书到底算不算教辅,或可讨论。但童书作为商品,不应该在校园推销,是法律所明确的。

▲第13届作家榜“童书作家榜”榜单。   图/截图


文|任然


据澎湃新闻报道,“童话大王”郑渊洁近日就自己2018年未进入“童书作家榜”的回应文章,引发各方关注。回应中,郑渊洁称自己之所以未参评榜单,是因为“中国的童书销售泡沫极大,甚至和不法行为有牵连。”


郑渊洁直言,“有一些童书作者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和“违法到中小学卖书的童书作者出现在一个‘童书榜’单上,这对我是奇耻大辱”。他还截图证明某作家去年多次进校园推广自己的图书。


由一个“童书作家榜”引发对童书市场“潜规则”的披露,让人意外。其实,这不是郑渊洁第一次炮轰儿童文学作家进校讲课有“黑幕”。


2014年,郑渊洁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作家到学校与学生零距离接触是好事,但如果变成营销手段,讲课只是幌子,卖书才是目的,那么对孩子的伤害很大。


而这次未进入童书作家榜一事,则给了郑渊洁“旧事重提”的机会。上榜作家的版税收入,来源是否都足够“阳光”,想必也在公众心中打了个问号。而郑渊洁念兹在兹的作家进校园“卖书”现象是否合规,又到底有多严重,公众需要一个准确的答案。


▲郑渊洁写给教育部时任部长的公开信。   图/郑渊洁微博截图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2015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童书到底算不算教辅,或可讨论。但童书作为商品,不应该在校园推销,是法律所明确的。


而郑渊洁所指的儿童文学作家进校讲课推销自己图书的现象,在现实中很难说不存在。


比如,去年有媒体报道“书店实现童书销售有效转化的3种模式”,其中“锁定名家和校园”就被排在第一位,且“大多数书店表示,2018年上半年对童书销售助力最大、效果最好的营销活动为‘名家进校园’‘作家进校园’等活动。”


报道还援引了某地书城营销主管的观点:名家进校园、图书进校园等外场活动对书店销售的助力和效果最大,不仅直接产生可观销售,还可以借助学校老师的影响力增加进店客流。


因此,说个别名家进校园、图书进校园活动,实质上成了半公开化的市场营销行为,应该不算夸张。当然,因为往往是打着“阅读推广”“作家进课堂”等公益名义,这类校园推广和营销,往往显得不那么“商业”,这也或是多年来未引起足够警惕的原因所在。


学校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开展儿童作家进校园等活动,无可厚非。但到底是公益还是商业,边界得厘清。一些作家在中小学搞现场签名销售,甚至个别学校给学生下达购书任务,这显然就变了味。


若让这类操作在校园大行其道,不仅可能会令一些质量不佳的图书走“捷径”收割市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也会加剧家长和学生的负担,同时将学校或老师拖入“不当谋利”的漩涡之中。


而这种“潜规则”到底多普遍,又该如何规范,教育部门应拿出明确态度。无论如何,校园不能随意为各种商业推广打开大门——哪怕是童书。在正常的作家与学生互动活动和图书推广、营销之间,应该有一道清晰的红线。“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在童书销售这件事上,成年人必须要分清对错。


任然(媒体人)


编辑:肖隆平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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