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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杂志抵学分”,药师协会是考核还是创收?| 新京报快评

与归 新京报评论 2019-10-27



一个愿交,一个愿收,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在这看似“双赢”的交易中,就没人受伤吗?


▲资料视频截图


文 |与归


学分是修的,不是买的,这是规矩,也是常识。
    
不过,最近,据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报道,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二督查赴山西省药师协会明察暗访发现,执业药师仅需花300元购买3段75分钟的音频,即可完成45个学时、15个学分的学习任务。此外,通过购买全年12个月的杂志并答题后,也算15个学分。
    
每年45个学时、15个学分,是中国药师协会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制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中的规定。然而,这项为了保持执业药师专业水平的措施,却成了一些药师协会巧立名目收费敛财的工具。
    
报道中有个细节,当督查组工作人员问“反正怎么算学分标准都是你定,你定了就能?”时,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回答干脆利落——“是”。从这样的回答中,还是可以轻易窥见管理的个人化和随意性。
    
据统计,自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山西省药师协会共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会费等共计2270万元。按照《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适当收取费用,但是要以补偿成本为原则;第十九条规定,执业单位应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所需经费。
    
也就是说,收费应基于补偿成本的考虑,不能过高;费用应该是执业单位承担,而不是执业药师个人。
    
现实的尴尬在于,一来,一些执业药师怀有“花钱省事”的心态,通过“购买”轻松完成继续教育的考核,心甘情愿;二来,药师协会通过直接售卖网课、杂志的方式,既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又可以“创收”。一个愿交,一个愿收,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
    
那么,在这看似“双赢”的交易中,就没有人受伤吗?
    
显然是有的:广大的用药患者。
    
此前,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指出,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处方均应当经药师审核,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
    
换言之,对患者来说,执业药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身就是一份安全保障,如果这份保障是轻轻松松就可以“买”来的,那么就要大打折扣。出了用药安全问题,他们就是直接受害者。
    
祸患积于忽微。一起医药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看似偶然,但背后很可能有着千万种因果。当执业药师的培训考核如同儿戏时,就等于埋下了医药安全隐患,当隐患爆发的那一天,所有的再整改和再追责就为时已晚。
    
所以,对于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对待,一一追责到位、处处落实到底。这不仅是在为用药患者打造安全堡垒,同时也是在挽救当地的执业药师和行业协会自身。毕竟,弄虚作假从来不是什么“双赢”,而是毁人毁己的“多害”。
    
□与归(媒体人)


编辑:陈静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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