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发现学生网购就没收,中学有权这么做吗 |新京报快评

胡欣红 新京报评论 2020-01-13


学校别滥用自身的管理权限。


▲图片来自网络


文 |胡欣红


 中学有权禁止学生网购吗?这两天,山西交口县某中学的一则通知,引发很多人对该问题的讨论。

    

据报道,该校通知明确,禁止学生与校外联系购买外卖、零食、小吃,禁止学生网购,发现以学生名义邮寄的快递一律没收。家长称该校偏僻买东西不方便,该校此举让人难以理解。学校工作人员在回应时称“你动脑子想想,我不跟你解释了”。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学校虽然禁止网购,但家长可以给学生寄东西。

    

“发现学生网购就没收”,听着也是够严格的。对于其动因,涉事学校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解释,但类似校园规定并非首次曝出。

    

 早在2014年,贵阳一中学就曾出台“在校期间禁止网购”的规定。起因是,学校发现有学生网购洋酒、刀具等违禁物品,引发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不排除此次交口涉事中学此举是为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可即便如此,此举也难言合理。

    

据家长表示,该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且地处偏僻,无论是送东西还是买东西都不太方便。从家长反映来看,学校所谓的“以学生名义邮寄的快递”,不乏一些家长出于便利考虑,网购物品之后直接邮寄到学生手中。该校的“一刀切”禁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难免对家长和学生造成误伤。

    

更何况,学校如果真的没收学生东西,也有违“法无授权不可为”。揆诸《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并没有这方面的禁令。而校方随意没收学生网购的物品,也存在物权上的争议。某种程度上,学校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引导,但无权出台这样的 “土政策”。

    

不可否认,与学生网购伴随而至的,是过早浸入网络,还有某些安全隐患。可就算要防范,也得在法律框架下采取稳妥的办法,而不是乱来。

    

学校管理不是“一锤子买卖”,事关学生、家长利益,显然要妥帖且合规。发现学生网购就没收,涉嫌滥用自身的管理权限,也很难避开最直接的诘问:学校凭什么这么做?

    

□胡欣红(教师) 

    

编辑:陈静    校对:何燕



推荐阅读:

“长生液”喝了能活120岁,这是乡医还是神棍?|新京报快评

公号创业合伙人“拆伙”,虚拟财产分割宜有法可依|新京报专栏

公共采购领域都需要锱铢必较的“灵魂砍价”|新京报专栏

众筹公益平台医院“扫楼”:别让粗放操作消耗社会爱心 | 新京报快评

贫困县50万聘专职科技特派员,看点不在薪酬|新京报快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