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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五周年:守护网民权益,护航网络繁荣 | 新京报专栏

缪因知 新京报评论 2022-07-02


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宗旨,是让经济社会通过网络信息化更好地发展。

▲5月27日,工作人员在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算力中心巡检。图/新华社

文 | 缪因知

2022年6月1日是《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五周年。

这五年,是网络逐渐渗透到大众生活中的五年,也是网络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五年。

网络无边,安全有界。尤其是在新冠疫情蔓延的特殊背景下,运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科技创新,已成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之一。

网络安全法律规则体系日臻完善

五年来,继《网络安全法》施行后,又有《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出台。我国互联网、数据和信息领域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

这些法律既存在关联,也有不同。《电子商务法》侧重于如何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数据安全法》侧重于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则侧重保护个人(自然人)信息的处理。

而《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经营者承担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从而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并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所以,该法兼顾的权益几乎涵盖了整个互联网,包括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

此外,若干重要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也依据《网络安全法》制定。比如2017年《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其在2020年升级为《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又于2021年修订。可以说,网络安全法律规则体系蔚然成林。

▲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当日民警在三穗县台烈镇寨头村给村民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图/新华社

规范了企业运营

五年来,《网络安全法》成效显著,极大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

网络运行安全最核心的是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是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中事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2020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即旨在“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2021年7月某知名网络租车企业上市曾引发不小的风波,2021年11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联合出品方”增加了第十三家:证监会,以及“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等规定。

这意味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制,增添了新的维度。大型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以后需要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由于赴国外上市与赴香港上市的网络安全审查尺度不同,诸多企业的上市选择也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也就是说,《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以来,对于企业安全运营也有了极大的改善。正是有了这一法律,让我国的互联网企业更加规范,更能持久健康地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有着非常大的促进意义。而这种影响,还将持续很久。

▲5月23日,以“把握工业互联网发展机遇,携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主题的金砖国家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制造发展论坛在福建厦门举行。图/新华社


网络安全是为了更好发展

可以说,五年来,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网络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网络安全立法和执法规制也保持了高强度。并且,网络安全法制化进程仍在不断演进。

当前,全国人大公布的《法律目录》中,《网络安全法》等均属于“经济法”。《网络安全法》第一条、第三条分别规定“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

众所周知,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宗旨,是让经济社会通过网络信息化更好地发展。在经过五年的建章建制、打好网络安全的基础后,不妨进一步明确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以更自信、更灵活的方式寻求信息化发展,探索数字经济和互联网平台的兴旺之道。

总体而言,《网络安全法》落地五年来,我国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度较高,各界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信心充分。相比之下,部分网络信息安全现象相对突出,包括网络经营者违法收集、滥用个人用户信息,电信网络诈骗信息传播,以及电商直播中的虚假宣传等。这需要执法部门的重点回应。

纵观五年间,一方面,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领域执法力度与协作,构建了切实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互联网更全面、更直接、更深入地走入寻常百姓家,更多民众得以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撰稿/缪因知(法律学者)
编辑/徐秋颖 何睿
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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