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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闻·2016记忆│这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向纵深发展

2016-12-30 新华社记者 新华视点

  2016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迎来了建党95周年,提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一年,我们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示“走好新的长征路”。这一年,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踏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征程

  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向纵深发展?记者用十个关键词分析盘点。

【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至此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专家分析指出,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出台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走向治本,从“拔烂树”“治病树”到培育健康“土壤”、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转变。


【两学一做】

5月24日,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党总支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交流会。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政治优势。今年2月,中办发出通知,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2013年、2014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又一次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回马枪】

  2月,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4个省进行了首次“回头看”。这是十八大后,中央巡视首次“杀回马枪”,产生强大震慑效应。“回头看”就是再巡视,对没有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进行“再了解”,体现党内监督严肃性。

  2016年巡视向着全覆盖目标扎实迈进,“尖兵”愈显神勇,“利剑”愈显锋芒。共开展3轮中央巡视,对9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12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十八届中央巡视已开展11轮,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已接近完成。

【问责】



  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这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利器”。

  条例明确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6种情形、规定7种问责方式,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目前,多地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党员干部的问责逐渐提速、从严,并注重抓关键少数,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


【防止带病提拔】

  8月,《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印发,为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开出“药方”。12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修订印发,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这两部党内法规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相互配套,形成了从严治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环节


【追逃追赃】

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新华社记者殷刚摄

  2016年,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步伐加快,同时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织牢织密追逃追赃“天网”,让腐败分子难寻“避罪天堂”。

  2016年1至11月,共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中,包括“头号嫌犯”杨秀珠在内的37人落网。9月,G20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落户北京。


【四种形态】

  12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为统计和反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提供明确依据。

  去年9月,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今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数量大幅上升,达到11.1万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05.8%。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的人数不断增长,仅今年上半年就有2.9万人,是去年全年人数的5倍多。“四种形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写入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

【监察体制改革】



  11月,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三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后,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就要开始。可以预见,三省市各级监察委员会即将产生,改革试点工作将不断深入推进。

【制度笼子】

  12月,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推进标本兼治,充分表明“扎紧制度笼子”不是一句空话

   今年以来,一系列着眼治本的党内法规纷纷出台。除了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相继出台或经审议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压倒性态势】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反腐斗争形势作出了最新判断。在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中央对这一态势的判断还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从“正在”到“已经”,一词之变折射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拿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踩着不变的步伐,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2017年1月6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将召开。这是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之后、十九大之前的“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一次中央纪委全会,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新的动员、新的部署、新的出发。(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朱基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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