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人当心!1万元滚成460多万元!不少人倾家荡产!公安机关出手了!
紧急提醒!
惨痛!可怕!揪心!
近日
全国各地惊现“套路贷”骗局
有人不仅自己的“棺材本”没了
就连父母的养老钱都.......
甚至被迫搬家
福建人都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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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央视新闻曝光!
还有更可怕的案例!
1万元滚成460多万!
警方破获特大“套路贷”团伙案
日前,河北邢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套路贷”案件,初步查明全国至少有1500多人受骗,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其中一名邢台本地的女士,因借了1万元贷款,最后还贷像滚雪球一样滚到了460多万元。
邢台警方根据报案,一举捣毁了这个横跨江苏、浙江两地的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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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5万,要交2万‘中介费’。”
“价值168万的房产,卖出仅得115万。”
……
5月7日上午,
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
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4名被告人受审。
为精准定位借款人位置和行踪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
找公安民警获取公民行踪信息
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
948条公民个人信息
包括开房、上网等实时信息
以“钉钉密聊”为渠道传递
很快
一些被泄露了信息的人
被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找到
遭遇到一系列的滋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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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在长沙县法院开庭审理,包括王浩、王凯在内,24名被告人公开受审,被控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
不止是外省!
近期福建也宣布重拳打击套路贷
近期
福建出拳打击“套路贷”
发布13条禁令公布举报电话!
来看详情——
近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
公告要求
1、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开展或从事放贷业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2、不得向在校学生非法开展“校园贷”业务,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
4、严禁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超过法律最高限额标准收取贷款利息,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典当企业应在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范围内收取利息、综合费用),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或以任何变相方式从事非法高利贷业务。
5、不得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借贷双方必须各持一份一致的合同原件。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或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进行软暴力或暴力催收。
7、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贷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
8、不得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等为名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
9、不得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不得通过车辆的抵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变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
10、严禁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合法金融渠道为“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服务便利。
11、严禁执业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为“套路贷”平台以出具律师函、公证函、仲裁书等形式向借款人催收借款,或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诉讼、实施仲裁、办理公证及帮助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12、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充当保护伞或以其他形式站台增信、提供协助支持。
13、不得设计、制作、张贴、散布、发布各类非法金融广告资讯信息。
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可向当地金融监管等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请持相关证据线索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有机会获得奖励。
福州市:0591-88038373
厦门市:0592-2668685
漳州市:0596-2622960
泉州市:0595-28388571
三明市:0598-8962195
莆田市:0594-2772023
南平市:0599-8068376
龙岩市:0597-2208890
宁德市:0593-2055968
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349
公安机关统一举报热线:110
套路贷骗局
害!人!无!数!
你真的看清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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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5000还30万
父母被迫搬家
有的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起起 “套路贷”新骗局
也让不少人陷进了万年深坑
福建很多人倾家荡产!
一定要注意!
案例一
退休民警被迫低价转让房产
一名退休的公安民警程某就深受“套路贷”之害。
2017年6月5日,程某因个人消费需要在宾盛寄卖行借款5万元,约定月息1角5分,“套路贷”团伙以“砍头息”“中介费”名义提前扣除2万元,程某实际取得3万元,且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程某逾期后,团伙分两次逼迫被害人程某签订23万元虚增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流水。
之后该团伙又多次采用滋扰、纠缠、“看牛”和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程某低价出售其房屋。2017年12月1日,程某被迫将其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房屋以135万元转让给该团伙成员,该团伙成员实际支付115万元取得,经评估该房屋价值168.5万元,程某被敲诈勒索共50.9486万元。
案例二
受害女子成了团伙成员情人
刘婧和刘某原是男女朋友,刘某在关系续存期曾找刘婧借钱,两人分手后产生了经济纠纷。
2017年9月,刘婧因在小额贷款平台借款,被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催收,团伙成员何振华受组织安排在对刘婧催收过程中隐瞒己婚的情况,与刘婧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何振华利用组织势力,帮助刘婧一起向刘某索债。
2018年1月14日,何振华、刘婧等前往株洲找刘某索债,之后引起纠纷。经株洲当地警方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刘某支付刘婧7万元。然而当日23时许从派出所出来后,他们却没有放过刘某。他们将刘某强行带到湘潭市,拘禁在一个洗浴中心,采取殴打、烟头烫伤、侮辱、威胁等方式逼迫其偿还债务,至1月15日下午,他们又将刘某带至株洲市,想让刘某将房屋出售,未果后又继续拘禁刘某。
直至1月16日10时许,刘某被迫重新写下欠刘婧12万元的借条后,才得以离开。至此,刘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0余小时。
案例三
福建“大海金融”“套路贷”暴力催债
致一借款男子不堪其扰自杀身亡
由10人(其中两名福建漳浦人)
组成的
“大海金融”“套路贷”团伙
专门进行网上放高利贷
并进行暴力催债
今年6月
造成一借款男子刘某不堪其扰自杀身亡
死者刘某在遗书中写道
自己通过网络在多家小贷公司借钱
无力偿还,被“大海金融”
小贷公司威胁
压力之下,走上了绝路
警方跨越千里缉拿嫌犯
12月20日,太原警方破获
这起因“套路贷”而导致的死亡案件
经侦查
民警发现 “大海金融”
是福建一个专门进行网上放高利贷
并进行暴力催债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案例四
福州摧毁一特大“套路贷”团伙涉案9亿元
有人仅仅3个月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2017年6月
林某因急需用钱
到嘉沁公司的子公司
东升公司借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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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林某还被蒙蔽单方面签订了借款合同、收条、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
还被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
收款等处置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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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一个连着一个
仅仅3个月,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
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今年8月左右
福州警方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
的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
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
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
公司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据悉,多年来,
该团伙放贷金额高达近9亿元人民币
该案也是我省近年来破获的
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福建人是不是你也看得
心!惊!胆!战!
这些手段看好了!
别上当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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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本地客户,诱骗其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的客户,故意设置各类陷阱,以没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GPS信号失联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者使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
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APP应用为依托,以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为主要侵害对象,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 ”进行虚假宣传,引诱其落入“套路贷”陷阱。产生各种“校园贷”“美容贷”“首付贷”等变种。
小编只想说
贷款借钱要小心谨慎
否则就真后悔莫及
重要消息
快提醒告诉更多的亲友
综合东南网、潇湘晨报、福建日报APP-新福建、东南快报、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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