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保局局长:患者请放心就医,费用有特殊政策报销!购买口罩不得拒刷医保卡
1月29日,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蔡宝鉴就市民所关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确诊后,收治的医疗费用是否有特殊报销待遇?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两个确保”要求,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确诊后收治的医疗费用实行特殊医保报销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
确诊患者使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原先没有相应编码或非医保属性的,临时新增编码,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涉及医保起付线、封顶线、分担比例等个人负担费用,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并向财政部门申报结算补助,个人不再支付,实行“一站式”结算。确保确诊患者的费用不从个人账户支付。
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有特殊保障,那么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是否有保障呢?
有的。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涉及医保起付线、封顶线、分担比例等个人负担费用,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并向财政部门申报结算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异地就医的患者会不会受到影响,不能享受到特殊保障?
异地就医的患者请放心就地就近治疗。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比如在岩参保异地就医、异地参保在岩就医等情况,实行就地就近治疗,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参保手续尚未办结、未领取社保卡或未随身携带社保卡的参保患者,医疗机构先行救治,医保部门及时协调做好费用结算。
定点救治医院垫付压力大,如何减轻?
实行临时特殊结算政策,确保医院放心救治。
一是及时预拨资金保障救治。完善医保基金预付机制,对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基金预付额度,并及时与医疗机构做好结算,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27日,我局已紧急拨付我市医保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保预付金13000万元。
二是及时调整医保总控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予以单列专项保障,不受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限制,年底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相关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
救治药品的供应保障如何确保?
实行临时特殊药采政策,确保药品供应。
一是开通药品采购绿色通道。我局确认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诊疗方案推荐药品的供应和储备情况,了解医疗机构药械需求,明确对防控疫情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现平台挂网产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可由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审批相关规定,实行先在网下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并向我局备案。
二是加强药品供应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对接协调,了解药品需求,对配送企业及时进行调度,督促指导有关配送企业强化药品配备,多渠道组织货源,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紧急情况可到其他企业进行调配并备案。切实保障疫情用药需求。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个别药店买防护口罩不让刷医保卡?
针对近日有市民反映个别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单位防护口罩不让刷医保卡的问题,27日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我市参保人员购买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消杀防护用品的(如口罩、酒精等),均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单位不得拒刷。我局将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如发现没有按此执行的,将按协议进行严肃处理。如遇医保报销等相关问题,可随时向本辖区内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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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蔡菁 胡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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