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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龙岩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关于敦促出租、出借、出售
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
个人(单位)撤销账户(卡)的通告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犯罪。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我市曾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人员,应主动前往银行、通信运营商网点撤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
三、撤销后,原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撤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0597-3012345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
龙岩市公安局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龙岩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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