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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补贴25000元、2年后入编!不限户籍、男女都要!

2017-11-12 每日昌吉

根据中央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文件精神及“大学生连官”招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一、 招聘数量

2017年,计划选拔招聘900名大学生,主要派遣到兵团14个师(市)所辖团场连队任职。


二、 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

“985”、“211”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可以免笔试;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优秀学生干部和兵团籍毕业生;

优先招聘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兵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自愿到兵团团场连队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三)聘期

1个聘期为3年,可以续聘1—2个聘期。


三、 方法步骤

1.网上报名(11月10日10:00—11月19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大学生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资格审查(11月11日—11月20日)。按照招聘条件,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毕业时间、年龄、学历、专业等)。


审查通过后,于11月22日10:00—11月25日18:00期间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3.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1月26日11:00—13:00。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笔试免试人员根据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告直接参加面试。

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自备考试用具,证件与报考信息不符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4.集中面试(11月29日—11月30日)。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入围人选按照招聘职数12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家庭困难的,需提交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团)级民政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人选(12月1日)。由兵团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6.组织体检(12月4日—12月5日)。组织确定人选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暂由大学生个人垫付。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并组织体检。递补人员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7.公示结果(12月6日10:00—12月12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公示体检通过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参加岗前培训。


8.岗前培训(12月13日—12月17日)。兵团党委组织部对招聘人员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9.派遣上岗(12月17日)。由各师(市)负责将大学生统一接回并派遣到用人单位。


10.签订协议。师(市)服务单位应在大学生到岗一周内和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 政策待遇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5万元;用人单位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

2.社会保险。为“大学生连官”落实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师市承担,纳入师市年度财政预算,个人缴费部分从“大学生连官”的单位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兵团党委组织部统一为在岗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每人每年6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3.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17年新招聘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连官”,享受中央财政和兵团财政每人3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4.体检费补贴。招聘过程中由大学生个人垫付的体检费,在服务期满6个月后,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按照每人200元标准补贴,经费由兵团本级财务承担。

5.加大其他保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师(市)积极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用人单位为“大学生连官”提供生活食宿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6.户籍、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大学生连官”可落服务地集体户口,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党团关系统一转至服务单位。


(二)服务期满政策

1.定向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师、二师、三师、十四师“大学生连官”2年培养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过考试,可以使用中编办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周转行政编制;其他师每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时,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大学生连官”进行招录。

2.进入连队“两委”。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且愿意留团场工作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连队“两委”人选。

3.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连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连官”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5.就业创业扶持。兵团、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大学生连官”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落实就业单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愿意在基层连队农业一线从事生产劳动的,可纳入职工队伍,按规定分配身份地。

6.工龄计算。“大学生连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五、 政策咨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徐彩霞 韩光磊 0991-2890648

(二)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兵团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负责解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11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共1616个

第一类:学前教师380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582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452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202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报考人员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5、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或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初、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正式上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高中阶段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2016年、2017年已被喀什市教育系统正式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招聘路线:

第一组:喀什--陕西--山西--河南--乌市--返喀

第二组:喀什--甘肃--重庆--四川--贵州--返喀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10日从喀出发,各招聘专场以招聘组到达各院校时间为准。

(三)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证书(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等)。

(五)电子信息录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2018年新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个人信息录入,未录入信息者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以各招聘组到达招聘专场公布时间为准)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八)报到:分为春秋两期,签约的历届生和需在本市实习的应届生,务必于2018年3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报到,其它应届生于2018年8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岗前培训的合格人员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优先纳入国家编制。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六、薪酬及待遇

1、工资:研究生学历月收入8656元,年工资收入合计10.3万元;本科学历月收入7540元,年工资收入合计9万元;大专学历月收入7180元,年工资收入合计8.6万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津贴: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1800元至4320元不等,同时享受基层交通补贴每年1200元至2400元不等;转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费补助850元及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绩效奖津贴2000元--8000元不等。

3、住房:聘用教师在聘期内可免费使用教师周转房,入住期间免交公租费、燃气初装费等,两人一套,研究生学历及夫妻同为聘用教师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分配至较远乡镇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与公交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每日定时往返接送。


七、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到地点:新疆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火车站乘坐6、21、26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至喀什花园步行即可到达;喀什飞机场乘坐机场大巴2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至喀什花园步行即可到达)。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838799 0998-2870322

第一招聘组联系人:李 娟 联系电话:15909986625

第二招聘组联系人:庞爱民 联系电话:18197660227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喀什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来源 : 新疆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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