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家产的继承
真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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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明明是独生子女
却也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
事实果真如此吗?
辟谣!!!
特殊案例≠新政策
其实这篇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所以必须跟各位朋友说一声: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所以仔细看看,这个案例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其实,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的确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传统观念发生改变
其实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多变,在立遗嘱者中,已经出现了很多年轻人的身影。
专家建议
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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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综合自FM93交通之声、济南都市频道、江苏新闻
编辑:陆雪苑、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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