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想生孩子的恭喜!国家有大动作!一个新的假期或将来临!

想生孩子

却担心没人带?

特别是0-3岁

还没到上幼儿园的时候

让父母带,年纪大了没精力

交给托幼,心里忐忑不放心

好消息来了!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3年之际

国务院办公厅5月9日发布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各地探索育儿假和产休假制度


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支持用人单位

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升,提供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加大力度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说到生孩子

大家一定有很多问题想问

比如

产假休多少天

产假工资怎么算

生育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报销

怎么报销

生育津贴怎么算

怎么申请

……

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前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产假休多少天



哺乳假多少天?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生育金怎么算?


生育金=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1.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


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以下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若在生育当月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生育保险待遇。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申字5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若材料不齐全,则不符合申领条件。



申请地址

社区事务中心或者街道办



常见问答1灵活就业人员是否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但在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可按《〈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工资?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予以就高补差。

1. 从业妇女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2.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业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


4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有时间限制吗?


无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携相关材料至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具体情况以社保中心柜面审核为准。

更多生育保险政策,

您可以拨打962218热线咨询。


人民推荐


上海昭化路一改造建筑发生坍塌

上海高架上的这块路牌,错在哪里,你看出来了吗?



来源:上海本地宝,整理自国务院办公厅、上海人社局

编辑:汪双申、严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