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新规来了!条条重要!影响千万上海人
2020年即将到来!
明年1月1日起
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条条重要
每一个都影响你我的工作和生活
一起来看看↓↓↓
上海篇
1月1日起,
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统一
上海高院制定并下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明年1月1日后发生的因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再以当事人城乡身份差异来区分赔偿金额。
1月1日起,
上海交通联合卡
可通行全国250多个城市
明年1月1日起,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交通卡将在上海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实现全覆盖,并且能够在已经接入全国交通一卡通的250多个城市使用。
不过,该卡目前只能在本市进行充值,尚不能在异地充值。
1月1日起,
上海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实施
新版上海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规定↓↓↓
多层及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且每单元至少一部电梯应可容纳担架。多层住宅,是指层数为四到六层的住宅。
1月1日起
培训机构不得强制学员消费贷款
《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昨天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
培训机构不得强制、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款。
对金融机构贷款办理及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职责依法实施。
1月1日起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将在明年1月1日予以实施。《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
二是鼓励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有良好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三是鼓励有关方面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为志愿者提供优待;
四是对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五是建立志愿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全国篇
1月1日起,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要降低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 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 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 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 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1月1日起,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 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1月1日起,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
■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1月1日起,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取消
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意见》明确↓↓↓
1月1日起
打车费、客运票价
将有这些变化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提出↓↓↓
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1月1日起,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顺利结束,2020年1月1日将启用新版目录。
1月1日起,
港澳台居民可在
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月1日起,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提出↓↓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
■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 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
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1月1日起,
鼓励、限制、淘汰这些行业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开始施行。
《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
■ 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4个行业;
■ 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
■ 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
■ 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
悲剧啊!沪一男子多次提出“同归于尽”,妻子结果真照做了!然后…
来源:劳动报
编辑:陆雪苑、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