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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规来了!条条重要!关系千万上海人


9月将至,
一大波新规&新变化
将影响你我工作、生活,
快来了解一下!

上海篇




9月1日起,允许部分载货汽车

在本市快速路上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发布消息,9月1日起将调整部分载货汽车在本市城市快速路上的禁止通行措施。
●每日0时至5时(法定假日除外),本市城市快速路允许悬挂本市号牌的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本市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每日11时至13时(法定假日除外),本市内环以外的城市快速路(不含内环)允许悬挂本市专段号牌的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9月1日起

2020学年少儿住院基金

集中参保缴费

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9月30日集中参保缴费。

分成两个年龄段:■0-5周岁儿童(指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150元。■6周岁及以上儿童(指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130元。参保范围和办法不变。


9月7日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功能

在“一网通办”上线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功能将于9月7日在“一网通办”总门户正式发布。
均可以实现“一件事、零次跑,网上一次办”
  • 基本养老金申领

  •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

  • 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参保等事项


9月1日,小学开始开学

高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错峰返校

市教委表示,上海市——

中小学9月1日开始开学。

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从9月1日起,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自行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9月

孩子幼升小、初升高等学籍变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注意

市税务局发布消息——当孩子发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之间的“教育阶段”变化时,就需要新增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当子女学籍由学前教育到了义务教育阶段,您在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时,千万不要点修改,而应该新增一条信息!




9月15日,2020年下半年

技师奖励申请截止

上海工会会员注意啦~

2020年下半年技师奖励申请,正在进行中!最高2000元现金奖励,申请时间至2020年9月15日24:00。


即日起至9月15日,“师徒带教”奖励“专利发明人”奖励,也将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或直属工会开放申报!最高奖励达3000元。


9月

继续享受300元/月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9月12日至9月27日

2020上海旅游节举行


市文旅局表示,2020上海旅游节定于9月12日至9月27日举行,为期16天。今年旅游节开幕活动将结合南京东路东拓开街举行,还将推出系列主题线路、产品和活动。


全国篇




9月27日上班!

中秋、国庆假期双节合一

中秋+国庆假期变成8天了具体安排是↓↓↓

9月27日(星期日)上班

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


9月1日起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施行

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③保健药品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⑦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⑧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9月1日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施行

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和“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固废法》共设9章126条,新增条文41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污泥、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监管内容。
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9月1日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施行

国务院制定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


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


重磅新规&好消息密集发布

你最期待哪一个

张开双手拥抱9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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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人
编辑:常善喻、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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