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不能与柬埔寨通婚,竟然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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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坚持「一个中国」,不承认台湾官方文件,二〇一〇年更颁布禁令,禁止柬国人与台湾人结婚,也不准赴台定居,台柬通婚、归化目前处于「无解」。立委林丽蝉表示,外交部有责任及义务给予无助的国人一个解决方法。
【文/李英婷】
一般人视为再平常不过的结婚程序,对于和柬埔寨人结婚的民众来说,却如同是「过五关斩六将」,倘若幸运通过境外面谈,获得结婚许可,也一同在台湾境内共筑家庭,但多年后又将因办理归化国籍,得再次面临「无所适从」的无力感。
家住彰化的江先生与柬埔寨籍太太结婚十一年,育有一女,从五年前开始着手办理配偶归化国籍的申请程序,因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办理归化须先出示放弃原国籍之证明文件,因此江曾偕同妻子特地回柬国申办放弃国籍。
听到「台湾人」,连申请书都不给
江先生回忆,当时陪同太太前往领取填表,柬国承办人员要求查看护照,一经确认是台湾人后,就口头告知柬国总理曾颁布禁令,一律拒绝发予台湾相关文件。隔年再度回柬申办,承办人员仍在查看护照后加以拒绝,甚至禁止拿走申请书。
江先生无奈返台后,多次奔走相关单位陈情,也曾求助外交部。外交部在所发函文中指出,柬国仍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我国人与柬籍人士通婚或归化国籍所需文件申办不易,且在实务运作上,存有柬国承办官员借故刁难、敛财等陋习,倘若当事人无力或不愿贿赂,将无法申获所需文件。
柬埔寨对台态度无论是通商或观光都极为友善,但对通婚却重重限制。 摄影/法新社
但江先生面临的这种状况,是否适用《国籍法》第九条但书的规定,「无丧失原有国籍之证明文件,可由外交机关出具查证属实之文书」,外交部强调,仍应由主管机关内政部依权责认定。
不过内政部随之回函称,从二〇一二年起,柬国人提出丧失柬埔寨国籍证明,且经许可归化者计有五件;而关于柬国官员是否向申请人索贿或借故刁难的情形是属该国「内部事务」,不适用《国籍法》第九条但书。内政部要求江先生提供向柬国提出丧失国籍的申请文件,及柬国驳回的证明文件,将再进一步研议是否属于特殊情例。
太太只能「探亲」,经济负担沉重
「没有家财万贯,真的不能娶柬籍新娘。」江先生无奈地说,他依台湾法令规定前往柬国申请放弃国籍文件,「但对方一看到护照,当场连申请书都不愿给」;他也曾求助仲介团体,却被要求「塞红包」,一开口就是「六万美元」,且「不敢保证能够成功」。他感叹,很想问成功取得归化国籍的人,「为何你们拿得到,我却拿不到?」
江先生说,台柬间官方文件取得困难,外交部都清楚表示是「政治因素」,并非申请人本身问题,但政府不协助与柬国沟通解决问题,却一再以「柬国内部事务」为由,驳回他妻子的归化申请,他痛批,「柬埔寨明明就不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为何我们还口口声声说,要遵守柬国的法令?」
江先生还说,「我愿意依循法规办理,但能不能指点明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江近日求助民进党立委黄秀芳,期望能寻得「解套」方法。
无独有偶,家住新北三峡的陈先生日前也向国民党立委林丽蝉陈情,提到与柬埔寨配偶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今年已四岁,但因未能取得柬国证明文件,而不能申请境外面谈,也无法完成结婚登记,太太只能以「探亲」名义申请签证,但一次仅能停留二个月,为了「家庭团圆」,太太得不断往返台柬,而陈先生仅是蓝领阶级,交通费用对他而言,是一笔极沉重的负担。
通商、观光没问题,通婚限制重重
暂且不论政治立场,其实台柬两地交流频繁,尤其贸易成长快速,根据经济部统计,柬国为台湾与东协会员国间的第七大贸易伙伴,且在柬国给予台湾落地签后,国人赴柬旅游比例提升。但令人纳闷的是,柬国对台态度无论是通商或观光都极为友善,为何对通婚就有重重限制?
根据柬埔寨《星洲日报》报导,自二〇〇〇年起,柬埔寨兴起「柬韩通婚热」,至少两万名来自穷乡僻壤的柬埔寨女子,透过当地婚姻仲介的安排,嫁给素未谋面的韩国单身汉,且对方多是年逾五十岁的男子,引来人权组织批评是「贩卖人口」。
柬埔寨总理洪森坚持亲共立场,上台后柬台关系严重倒退。摄影/法新社
二〇〇八年国际移民组织(IOM)更指出,许多柬籍新娘嫁至南韩后,多遭暴力对待或性剥削。柬国民间对跨国婚姻反对声浪大,政府随即下令,全面暂停核准柬国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及核发证书。
二〇一〇年柬国再度颁布禁令指出,以结婚方式到台湾定居的柬国人并没有获得法律保护,因此禁止柬国人民与台湾人结婚,也不准赴台湾定居。不同于第一次的禁令,这次仅针对台湾。经询问外交部柬国禁令针对性何来?得到回应仅是以「一中立场」来解释。
台柬通婚问题多,政府不该漠视
追溯台柬关系,国民党政府迁台后,与柬国有过正式外交关系,曾在首都金边设置代表处;但一九五八年,柬国与中国建交后,我驻柬代表处撤离。后虽随柬国政权变动,曾一度恢复设立办事处,但一九九七年,现任总理洪森(Hun Sen)推翻旧政权,坚持亲共立场,上台后即片面关闭我方代表处,双方关系严重倒退,至今仍无互设代表机构,柬国也不承认台湾任何官方文件。
再者,因台湾在柬埔寨并没有办事处,相关领务与文书认证业务皆由驻越南胡志明市办事处兼办。但二〇〇六年,我方因发现柬国结婚文件伪造情形严重,加上驻越的柬国代表,拒绝协助我方认证柬国发出的相关文件,因而外交部也停止驻越办事处受理台柬结婚案件。
如今在柬国拒发证明文件,我方也暂停受理机制的双重阻碍下,台柬通婚、归化问题等于「无解」。林丽蝉表示,台商协会近日到立院拜会,指出目前约有六千多名台商在柬埔寨,台柬通婚问题只会愈来愈多,呼吁政府不该漠视这一「痼疾」。
林丽蝉说,台湾自喻为民主国家,遇到问题就应设法解决,即使柬国拒发文件,外交部也有责任及义务协助厘清,给予无助的国人一个解决方法。林还说,她从当选立委后,接获的案件已多到让她「快受不了」,但也不能仅是个案解决,必须要有一体适用的规则,她近日将拜访外交部,希望能获得「善意回应」,而不是再用政治立场来「唬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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