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千万别看不起女人!
*摘选自中国民族学学会
在柬埔寨,权力可划分为两极。
在佛寺中,男性即和尚遵循各种清规戒律,使自身获得道德和精神上的权威以及高于俗人们的地位。
而在家庭中,女性凭借着她们的德行以及与非物质性力量的结合而拥有男性无可取代的权力与地位。
柬埔寨的经济并不发达,散布在城市和乡间的小集市是当地人主要的经济活动场所,这些小集市上的店铺多采取家庭经营的模式,从进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主要由女性负责,家里的男性在店铺里的角色更像是女性的帮手。
柬埔寨女性在经济方面的才能很早就引起来到柬埔寨的中国移民的注意,中国古籍中记载,华人初来乍到,往往愿意娶一位柬埔寨妻子,因为“利其能买卖故也”,现在柬埔寨女性依然保持着这种传统。
在柬埔寨语中,表示女性的词根有“me”,它可以指母亲,也用于未婚的女性和雌性的动物,但这个词根也表示领导、头目、所有者、保护者,由此可见它还保留着印度教时代赋予女性的权力与地位。它可以和其他词根组合,例如,“mekan”,指一群人的领袖;“mebhumi”,指村长;已婚女性被称为“mephdah”,指房子的主人,而已婚男人被称为“mekruasar”,他是家庭的主人。柬埔寨人形容世俗男性的权力时用“qamnac”,它含有物理性的力量、武力性的权力、经济上的实力等意思,但如果指女性的权力则用“siddhi”,指成就某事、达成某种目的、完成某个目标,它含有效用的意味,即女性能够产生出积极的结果,更符合佛教影响的权力观念。表示女性的另一个词根“Slei”,意思是祝福,即女性是为家庭和男人带来福祉的最重要的人,她的美德、忠诚对家庭的福祉至为重要。
柬埔寨人认为一个成功的女性,是能够完成她想做的事的人,女性的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不是因为她像君主一样有权力或有力量,而是因为她有德行,她的美德给家庭其他成员带来积极的影响,成为他们的典范,即柬埔寨社会是从道德性的力量和精神性的力量两方面来评定女性的价值,正如人们以同样的标准来评价佛陀与和尚。
(一)未婚女孩与社会规范
未婚女孩应该温柔、优雅。因为根据柬埔寨人的权力观,某人能够比其他人更好地约束自我,遵循更多规矩,对他人施加更好的影响,那么他/她就越能赢得他人的尊重,成为他们的典范,获得更高的地位,就像佛陀与和尚所拥有的权力与地位一样。
柬埔寨的社会习俗虽然对青春期女孩限制严格,但对她们进入现代的学校教育体系却持有偏见。柬埔寨取得独立后,城市女孩进入小学、中学的比例有很大提高,但是学习和掌握了现代知识和文化的女性并不能进入社会上层,这个阶层是由传统的王室、贵族等组成,即使是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受过更多学校教育的女性也得不到重视和重用。
家庭也反对青春期的女孩进入学校学习,一是因为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女孩需要被置于家庭尤其是父亲的保护之下,甚至足不出户,避免跟其他男性接触;其次,在广大农村地区,学校并不普及,女孩通常需要寄宿在镇上或城里,男孩们可以免费住在佛寺,但女孩的家庭必须为她们多负担一份食宿费用;不鼓励女孩上学的第三个原因在于,很多家庭觉得女孩习字后,会给男孩写情书,有了文化知识的女孩反而有能力做出一些违反性别本分的事;最后,受过太多教育的女孩不好找婆家,男孩不敢娶比他念书多的女孩。虽然柬埔寨政府在教育领域一直在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并不十分凑效。
(二)已婚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1.女人“靠”男人
对于已婚女性而言,与之相关联的主要有三类男性:她的丈夫、她供养的和尚、她的儿子。柬埔寨人常用一句话向笔者描述已婚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关系:女人靠男人。
这个“靠”有两层意思,一是凭靠、依靠,表示女性地位的从属性。在家庭里,男性是一家之主;在社会上,柬埔寨奉佛教为国教,只有男性才能出家当和尚,女性只能作为和尚的供养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女人“靠”男人,是下靠上的关系,女性相对于男性,居于从属的地位,男性的等级高于女性。第二层意思是彼此依存,当地人用一个很形象的动作来形容就是好比男人和女人背靠背,互相支撑。既然是彼此依存的关系,那么,反之也可以说男性必须依靠女性,如果男性缺了女性这个“靠背”,他们自身也无法立足。
2.家庭的主人与房子的主人
男人虽然是家庭的主人,但女人却是房子的主人。在当地人的生活逻辑里,男人属于家庭之外的世界,男人是房子里的服务者,一个客人,他们承担政治和宗教仪式中的责任是在房子的外面,房子是女人的,跟寺庙相对,寺庙是男人的“房子”。如果夫妻离婚,土地和房子必须归还给女方。
女人与包括房子和土地等家庭财产之间的关系还可以通过柬埔寨的婚礼仪式予以说明。这些婚礼都在女方家里举行,因为新郎没有自己的房屋等财产。婚礼仪式分两天举行,仪式的第一天男人还没有正式入主新娘的房子,因此,在第一天的仪式上都是以女方的家庭为上。第二天,当新郎和新娘正式组建起一个家庭的时候,他们交换座位,把地位更高的位置留给了男性。
3.家庭的经济管理权
女人在家庭中地位的体现不仅在于她们拥有房子、土地等财产,她们还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从外面挣钱是男人的事情,但在柬埔寨的家庭关系中,男人是一家之主,但正如上文提到的,男人始终属于家庭之外的世界,在一个崇尚佛教的国度,寺庙才是男人们的“房子”,佛教区分了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责任范围,男人在外部是领导,女人听他的,一旦跨入房子,女人成了领导。
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除了经济方面,她们还负责维持家庭的良好秩序,使家里井井有条,这是衡量一个已婚女人有否拥有美德的标准,也是检验一个女人是否有能力、掌握权力的标志之一。
4.女性的养育职能
女性在家庭生活中除了拥有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以及负责管理家庭的财务、维持家庭内部的秩序外,还具有养育职能。柬埔寨的佛教教导民众:“男人成为和尚,女人养育和尚”,这种“养育”有四方面的含义。
首先,在土地方面,女性继承家庭的土地,她们是土地的拥有者,富裕的女性会把自己的土地捐给佛教修建寺庙。
其次,在金钱方面,由于女性掌握着家庭的财务权力,因此她们是佛教寺庙的主要捐资人。
第三,在食物方面,柬埔寨佛教寺庙里的和尚从不自己生活做饭,因为这容易违背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也有损和尚的尊贵地位,男人们在家里也很少下厨,所以和尚们的饭食都由女人们提供,她们要么在家里准备好饭食送到佛寺,要么直接到佛寺的厨房里帮忙。
最后,在人口方面,已婚妇女总是倾向于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儿子送到佛寺出家,而儿子们出家当和尚,首先也是为母亲积累功德,其次才是为父亲。可以说,女性为佛寺提供了人口来源,如果没有她们生育孩子、养育孩子,佛寺就会后继无人。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佛教赋予了女性很高的地位。
(三)女性承担的家庭责任
在家庭生活中,柬埔寨女性拥有男性所不具备的独特权力,但正因为如此,她们也承担着极大的责任。
养育孩子是否成功也主要是女人的责任,因为男性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当和尚来引导众生,佛寺是男性的“领地”,而养育孩子则是女性主要负责的家庭中的事务。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人们通常会指责女方。女人在家庭中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也意味着她的责任最为沉重。女性是家庭中的主心骨,她应该以她的美德经营好家庭,对丈夫施加积极的精神性影响,如果这个家庭分崩离析,那么柬埔寨人觉得主要责任在于它的“管理者”的能力没有充分发挥。
在佛教的影响下,柬埔寨人的权力观更看重精神性的和道德性的力量,而不是基于物理性的武力或是物质性的经济实力。
所以女性的权力也从拥有土地和财富转变为类似于佛陀的道德性和精神性力量。
*摘选自中国民族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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