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税务总局于8月21日对外发布一份通告,称今年房地产税征收期将于9月30日结束。税务总局呼吁未缴税的民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税义务,如果超过期限将面临严重罚款。
据上述通告称,经该局于4月30日第一次向民众发布提醒通告后,截止目前,仍然有部分民众未缴纳房地产税。所以,该局决定再一次发布通告提醒民众,让未缴税的民众及时前来缴税,如果逾期未缴纳税费将追究法律责任。据了解,柬埔寨2011年5月18日公布了房地产税征收政策,凡是价值超过1亿柬币(约合2.5万美元)的房地产,地主或屋主均有纳税义务,税率为0.1%。每年纳税一次。
据财经部规定,农业用地、政府房地产、宗教与慈善活动用的房地产,大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房地产,道路、桥梁、机场、码头、火车站、经济特别区内生产用的房地产,以及未完成八成工程的建筑物等都被列为免税房地产。此前,西港省长郭宗仁于7月30日警告西港所有的房主和房地产公司,必须根据实际租金和土地面积缴纳税款,若有虚假,一律严惩。
据悉,西港省长郭忠仁下达命令,要求西港各相关部门通知所有的房东和房地产公司,要履行好缴税的义务。
同时,他还警告,如果缴税时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严惩。此外,涉嫌制造虚假缴税合同的嫌犯,将被押送至反腐机构,依法处置。
你的房产用不用纳税?什么时候缴?去哪缴?
柬埔寨法律规定:在柬埔寨国土上,拥有建筑物或土地总价值为1亿瑞尔(约合2.5万美元)以上的房产拥有者有缴纳房地产税的义务。所以,在柬埔寨有土地、房子的同胞们要评估一下自己名下固定资产的财产价值,看自己是否需纳房产税。
通常,缴纳房产税的时间为1月1日-9月30日,大家可以在期限内任意时间,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自己所在省份的省税务局缴纳税费,或者前往与政府有合作关系的银行缴纳,如:加华银行,安达银行,柬埔寨大众银行等。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小编在此提醒需要纳税的朋友们,在期限内及时纳税,以免逾期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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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柬埔寨和平稳定,经济发展迅速且稳步增长,由于它对外实施具有吸引力的开放政策以及在中国一带一路的推动下,许多中国投资者纷纷奔赴柬埔寨投资,尤其是房地产行业。
但是许多投资者常常以中国的标准来看待柬埔寨的管理方式,由于对当地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税费制度不熟悉而心生埋怨。其实,国家通过收税可以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并且将税收用于服务公众,建设基础设施、医疗服务、教育等等,希望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人遵守柬埔寨相关法规,积极及时到相关部门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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