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新娘即使合法,仍需永久居留证或夫妻团聚类签证
-- 转载自新华网
据新华网报道: 2016年3月29日,翠竹派出所民警在入户工作时发现常州籍小伙小徐家里住着一位柬埔寨姑娘诺泰,但未进行临时住宿登记。经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调查,诺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民警对诺泰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的行为处以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今年3月12日,诺泰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后,于当日晚上到达常州。到常州后,诺泰就住在中国丈夫家中,一直未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入境后,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民警还了解到,诺泰此次来常州,其实是和丈夫小徐团聚的。两人在柬埔寨打工相识之后便陷入爱河,2015年11月20日两人在柬埔寨办理了涉外婚姻登记,成为合法夫妻。诺泰本人误以为,既然已算是中国媳妇,自己住在丈夫的家里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了。事实上,诺泰入境后只能短暂停留。
要想在中国长期居住,根据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法律规定,诺泰需要办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而要办理永久居留,要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申请通过后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核,最后由公安部审批。
或者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如果是中国人的近亲属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民警表示,诺泰要想较长时间居住在中国,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办理有效期为2年的夫妻团聚类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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