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地铁上骂人抢手机,17岁男子已被北京警方查获!该怎么处罚,法律人士这样说……

2017-03-05 新华每日电讯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d0381de2quu&width=500&height=375&auto=0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人士认为:涉事男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公然辱骂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相关处罚条件。



3月4日晚间,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年轻男子不断对两名“外地来京女子”进行辱骂,并抢夺手机。


4日晚间,北京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已关注此事,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5日凌晨,北京警方再次发布公告称,已将犯罪嫌疑人查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这段时长2分21秒的网传视频中,一名身穿黑色长裤,灰色羽绒服的年轻男子,与一名年轻女子在地铁车厢中发生口角。


开始辱骂女孩(视频截图)

言语间,上述男子不断用脏话对辱骂两名女孩。其中一名女孩准备报警,男子遂上前抢夺手机,双方发生推搡,女子最终被男子推出地铁车门。


夺走女孩手机 (视频截图)

女孩试图夺回手机  (视频截图)

继续辱骂两个女孩 (视频截图)

地铁门口争吵 (视频截图)

在地铁门即将关闭的一瞬间,把女孩推出地铁(视频截图)


期间,男子多次提及女子“外地人”身份,并用污言秽语谩骂。整个过程未有其他乘客上前阻拦。


视频中背景音显示,事件怀疑发生在十号线健德门站区间。


有知情网友称,两名女孩在地铁车厢内推广微信公号二维码。当推广至该男子时,其因觉得被打扰而发生冲突。


5日凌晨2:25,北京警方通过微博发布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的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十号线车厢的视频,我们已经关注,正在开展调查。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公共秩序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北京警方微博截图


@平安北京回复网友评论


5日凌晨6:45分左右,北京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的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十号线车厢的视频,警方高度重视,经连夜工作,现已将嫌疑人张某(男,17岁)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中国青年网 记者吴阳)



专家观点


涉事男子已涉嫌触犯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昨晚,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王优银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刑法学的角度分析,该视频中,涉事男子在公共场合公然辱骂她人、抢夺手机、推搡女孩的行为虽然从情节上讲,尚不构成刑法意义的犯罪,但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王优银说,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优银表示,涉事男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公然辱骂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相关处罚条件,如果有人报警,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男子相应的处罚。(来源:法制晚报)©



来源:中国青年网、法制晚报

监制:易艳刚

责编:张慧

校对:赵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