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南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图
(划转至业主大会之前)
数据关联
1
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办理物业管理企业注册审核。
提交材料:
(1)打印《物业服务企业注册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下属的小区管理处注册审核。
提交材料:
打印《小区管理注册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
数据关联前,需要进行项目楼盘数据整理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申请数据整理。
4
数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系统将数据与物业服务企业下属的小区管理处进行关联,并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审核。
提交材料:
(1)打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入录信息》并加盖公章。
(2)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使用审核
5
申请人登陆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bjzxwxzj.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持相关材料到区住建委(房管局)办理维修工程使用审核手续。
提交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加盖公章);
(3)工程预算书;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任务单、分摊明细表(需单位盖章、相关业主签字);
(6)专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书。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
区住建委(房管局)批准后,系统自动通知市住房资金中心区管理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区住建委(房管局)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支取汇总表,返回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处确认盖章。申请单位确认盖章后需交回区住建委(房管局)。确认盖章所需时间不计入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7
市住房资金中心将资金支付到收款单位账户。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图
(划转至业主大会之后)
业委会在市住房资金中心区管理部办理划转手续。
2
业委会登陆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bjzxwxzj.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持相关材料到区住建委(房管局)办理维修工程使用审核手续。
提交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备案表;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加盖公章);
(3)工程预算书;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任务单、分摊明细表(需业委会盖章、相关业主签字);
(6)专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书。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
区住建委(房管局)备案通过后,业委会持相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向开会银行提交书面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2)《支取汇总表》、《支取清册》(需业委会盖章、主任签字);
(3)电汇或信会所需其他材料;
系统操作(业委会开户银行):
(1)审核支付资金的数据和材料;
(2)支付资金;
(3)在资金系统中确认支付。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
业务受理部门一览表
信息来源:市住建委官方网站
本期责编:002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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