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注意!这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
亲们
咱们住建委有一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
材料减少了
效率提高了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6〕6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行政审批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证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所需的验资报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等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被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清理规范的一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7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详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清理规范的一批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7项)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遗失证明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遗失声明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遗失作废声明
想看通知原文的同学
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本期责编:007l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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