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对多家扬尘治理未达标企业进行停标通报处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施工扬尘治理大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7〕128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大检查。对20家企业进行停标、扣分、通报三类处罚。
对七家施工单位停标处罚如下:
检查中发现以下工程在春季大气执法期间,存在未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裸露地面局部覆盖缺失、未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等问题,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情节严重。根据京建法〔2012〕20号文件规定,我委决定依法暂停该7项工程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通报如下:
(一)房山区20#住宅楼等9项(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华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房山区一号平房仓等5项(北京市房山粮油贸易总公司官道粮库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中集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晨晟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石景山区北京保险产业园649地块
建设单位:北京保险产业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光照宏伟建筑拆除有限公司
(四)朝阳区6-1#绿隔产业用房等3项(朝阳区大屯地区6号地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
监理单位:万宇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沧州阔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五)朝阳区逸翠园27#住宅楼项目
建设单位:和记黄埔地产(北京朝阳)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汉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六)密云区观塘-云鼎120#住宅楼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朝晖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七)朝阳区A座科技研发车间等12项(三元科技研发中心)
建设单位: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苏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十项工程通报批评如下:
检查中发现十项工程存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土方未覆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检查人员对上述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通报如下:
(一) 房山区20#住宅楼等9项(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房山区一号平房仓等5项(北京市房山粮油贸易总公司官道粮库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中集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大兴区医疗综合楼等4项(大兴区西红门经济适用房0801-05地块配套公建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四)石景山区北京保险产业园649地块
建设单位:北京保险产业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筑公司
(五)朝阳区6-1#绿隔产业用房等3项(朝阳区大屯地区6号地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
监理单位:万宇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六)朝阳区逸翠园27#住宅楼项目
建设单位:和记黄埔地产(北京朝阳)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七)密云区观塘-云鼎120#住宅楼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高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八)顺义区教学楼等2项
建设单位:北京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监理单位:北京顺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市顺义建筑工程公司
(九)平谷区平谷新城05街区PG-005-104-113地块住宅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建兴宏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
(十)朝阳区A座科技研发车间等12项(三元科技研发中心)
建设单位: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市五越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三家记分处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下:
检查中发现以下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存在不力行为,且情节严重。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3〕235号)进行记分,记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平台”,并依据《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2008〕441号)中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一)朝阳区逸翠园27#住宅楼项目
建设单位:和记黄埔地产(北京朝阳)有限公司
(二)朝阳区6-1#绿隔产业用房等3项(朝阳区大屯地区6号地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
(三)平谷区平谷新城05街区PG-005-104-113地块住宅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