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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建筑市场上出现了这样一幕:某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中标的不是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第一的企业,而是排在第5位的企业。


原来,从2015年开始,该市建筑市场招投标便启用了新办法。在企业投标过程中,技术标为符合性审查,参与投标的企业除商务标满分为90分外,增加了一项“信用标”,占10分,中标结果取决于最终的“综合成绩”。这家排在第5位的企业,虽然商务标得分只有89.85分,但加上“信用标”得分6.48分,总得分96.33分,排在第1位,便成为了首选中标人。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信用标”的启用,改变了传统竞争模式,“信用标”权重增加,诚信成为了企业的自觉要求;对于建设方而言,有了信用基础,其对项目完美履约的信心也随之增强,工程品质得到进一步保障。



实际上,近年来,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北京市和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多个省市已陆续将信用评价制度纳入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之中,建筑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正逐渐形成。而这,也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多年来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出的硕果。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诚信经济、信用经济。诚信作为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特殊资源,既是企业在改革中实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降低经济交易费用的重要路径。


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对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文件提出了“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等具体要求。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从顶层设计角度,开启行业系统性改革新篇章,并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将“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年来,国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一直在向前迈进。


在2017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然被列入2018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之一。





事实上,2016年初,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全力推动下,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实现联网,实质上标志着行业诚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平台以“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为基础,以身份证可查人员、以单位名可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真正实现了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专家认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启用,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自平台启用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通报越来越多、对行业的整顿力度越来越大,平台逐渐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目前,福建省、安徽省和北京市等多个省市已通过平台的数据采集、整理,将企业诚信、个人诚信行为量化,并应用在工程建设各个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站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历史关键时刻,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战略部署,可以发现,建筑业改革脉络清晰而明确。一是全面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向转变,其最通俗的表述是“从粗放型发展向精细化发展转变”。由此,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其最终诉求是由规模化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全面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行业企业从房建市场走向基建市场、从施工总承包走向工程总承包、从单纯施工向“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发展转型,其最终诉求是打造“中国建造”品牌。三是全面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建立更加开放的市场、资质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各种违规保证金的废除和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责任的进一步明确等,都让业内外人士看到了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建筑业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的决心。而在这些改革举措背后,诚信体系建设始终如影随形,并经历了不断加码的过程,其“潜移默化”的作用不可或缺。从发展的观点来看,这些战略诉求的最终实现,也必须建立在完善的信用体系、诚信环境之上。



以此为契机,可以看到,在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一改革顶层设计文件中,国家对于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开始由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转向应用阶段,提出了“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等要求。因此,经过调研、征求意见,2017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于行业整体改革而言,便有了画龙点睛的效果。



《暂行办法》共7章、30条,具有六大亮点:

一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被进一步强化;


二是解决信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明确不良信用信息公开6个月到3年;


三是分类监管企业,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


五是规范信用评价行为,不得设置地方信用壁垒;


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核查,落实不力的将被通报。



从内容来看,《暂行办法》是在全面解决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质上来说,则是在为建筑市场整体环境的重塑清扫障碍,为更加公平、公正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作铺垫。因此,随着2018年《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安徽省芜湖市建筑市场上的这一幕将在全国各地涌现,而“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理念也将蔚然成风,成为建筑业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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