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京租房攻略之公租房|4.后期管理?续租如何办理?能否变更承租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北京市住建委 安居北京 2020-09-02

眼下正是租房旺季

无论是公租房,还是市场租房

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安居北京特别策划

“您关心的公租房的那些事儿”

【第一期:申请条件】

【第二期:房源分配】

【第三期:公租房租金补贴】

(☝☝☝可点击查阅)

【第四期:后期管理】

【第五期:特殊情况问答】

下面这样的疑惑和问题

安小居每天都会在后台看到

下面给大家细细解答

第四期 后期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哪些设施设备是由产权单位或物业负责维修养护的?




安小居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房屋室内自用部分和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自用部分包括户门、室门、外窗、户内顶棚、墙面、地面、阳台、设置的防盗栏等。自用设施设备包括户内电气、燃气、供热、自来水分户表以内的管线及配件,卫生洁具、厨房器具和相关的上、下水管道及其他配套电器。


产权单位接到承租家庭报修后,应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人员及时上门维修,需收取费用的应按约定标准向承租家庭收取。



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将如何处理?




安小居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2.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房屋结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的;

5.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6.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承租家庭的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该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提示大家,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向公租房项目管理站或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相关链接:

在北京|超详细版公租房申请攻略,不申请都不好意思了

曝光|顺义2户保障家庭违规转租公租房被收回房屋,取消保障资格




三、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如何办理?




安小居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并依下列情况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1.承租家庭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

3.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他处有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接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在1个月内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产权单位无法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续租的,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持有的房源中调配其他房屋给承租家庭。



四、承租家庭需要变更承租人,如何办理?




安小居


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五、在租赁期内又取得其他住房的,还能继续承租公租房吗?




安小居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六、换了工作地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能否申请调换到别的项目?




安小居


承租家庭入住市级统筹和各区持有运营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后,因工作生活需要的,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在租赁期限内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


提示大家,有具体需求的可以向市级统筹和各区持有运营的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大家办理。



七、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可以就近入学吗?




安小居


公共租赁住房按规划要求应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截至目前,市保障房中心持有的公租房项目400户承租家庭适龄子女就近入学需求全部解决,将租赁住房赋权落在实处。



-END-

如果觉得安小居做得不错,

记得点个赞表示鼓励哦。

    

责编:007lqr、003lm

速读!26日10点朝阳区高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开配租

速读!27日10点朝阳区瑞湾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剩余房源开始配租

速读!6月27日10点起通州5个公租房项目启动网上登记

听听“新北京人”的故事“|已推出“新北京人”公租房试点项目7个、774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10个、2751套

·我们是北京市住建委新媒体矩阵,您身边的安居顾问·

微信

微博

今日头条

喜马拉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