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连出“组合拳”之(二)招标投标改革篇
昨天,我们为您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连出“组合拳”的第一期内容,今天我们将继续为您介绍“组合拳”之(二)招标投标改革篇。
2017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市区两级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实现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招投标监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市区两级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施工、监理、材料及货物等采购种类全覆盖,招投标交易监管服务流程全覆盖。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两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提升了管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电子化招投标的实施,实现了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系统智能化,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真正做到“阳光交易”; 降低了招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电子化招投标的实施,消除了原来纸质招标方式下企业购买文件、印制标书、交通通讯、档案存储等费用,据测算,每年可直接为投标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约6.8亿元,为招标人节约了建设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据统计,投标企业的平均投标报名数由20多家增加到50多家,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增加了1倍多,市场竞争充分发挥,使招标人更高效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将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两项改革举措,纳入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2月26日起,对我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全面放开。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进行招投标。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以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取消办理直接发包登记环节,也不必缴纳任何费用。
建设单位如果自愿选择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进行施工、监理、建设工程货物招标的,取消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四项备案,取消建设单位公布各类承包商信息环节。
通过实行改革措施,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真正做到不招标、不备案、不登记、不缴费、不公布各类承包商信息,全面达到世界银行评价标准。
供稿单位:招投标管理事务中心、综合审批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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